心理治疗基础(许又新著)
第一章 人际关系第一节 基本概念
人际相互作用的亲身经验和有关的理沦知识,对于心理治疗具有头等和基本的重要性。因此,本书的讨论就从这里开始。
每个人刚生下来的时候,只能说是个“动物人”,经过人际相互作用,这才逐渐成为“社会人”。真正的人。
除去遗传和生物学的疾病过程(本书不予讨论),心理和人格之健康成长取决于良好的人际相互作用,而心理和人格之各种障碍则是不良人际相互作用的结果。
心理治疗可以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人际相互作用过程,简言之,这就是一种特殊的人际关系。
上述基本观点,是萨利文(H.SSullivam,l953)在他的精神病学的人际学说中首先系统地加以论述的。
应该说明的是,现代心理治疗实际上是从S.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开始的。在近100年的发展过程中,虽然不同的理论技术派别日益繁多,但心理治疗者与病人之间的相互作用(或治疗关系)始终是理论和实践的共同核心问题,而这直接或可按来源于弗洛伊德(1914)对“移情”和“阻力”的强调及其影响。这里所谓间接影响,意思是说,抛开“无意识”这一构想及有关理论不谈,“移情”和“阻力"所涉及的现象和事实就是人际相互作用和人际关系。弗洛伊德在《心理分析运动的历史》(1914,见英文标准版第1 4卷第1~66页)一文里写道:“任何研究路线,只要它承认移情和阻力并且把它们作为工作的出发点,那么,它就有权自称为心理分析,即使得出了与我本人不同的结果。”在《论治疗的开始》(初次发表于1 91 3年《国际心理分析杂志》,后编入英文标准版第1 21~1 44页)一文里,弗洛伊德写道:“移情本身常足以消除症状,但只是短暂的,移情持续多久症状便消失多久,在这种情况下,治疗只不过是暗示,根本不是心理分析。只有在移情的力量已经用来克服阻力,才有资格叫做心理分析。”这一段话不仅揭示了暗示起作用的道理所在,也阐明了心理分析的特征。据此,心理分析的精髓可以概括为八个字:利用移情克服阻力。如果把这种心理分析的特殊行话译成所有心理治疗者(不论理论观点和采用的技术如何不同)都能理解的语言,那就是:心理治疗者和病人之间要建立和发展良好的人际关系,并利用建立在这种良好关系上的人际相互作用,解决二人之间阻碍治疗顺利进行和取得疗效的各种问题。这样一种一般性的提法,估计大多数心理治疗者都是可以接受或大体上同意的。 第二节 心理治疗关系
本节要讨论的问题是:起心理治疗作用的人际关系的特殊性是什么?
根据文献和心理治疗的实践,这种特殊性可以概括为一句话:心理治疗关系是一种新的、亲密的、建设性的人际关系。下面,就这种关系的三个方面作简短的说明和讨论。
一、新的人际关系
我们可以说,健康的心理和人格表现为良好的人际关系,或者,反过来说,良好的人际关系是健康的心理和人格之基本的和最重要的表现。与此类似,所有精神障碍都表现有人际关系障碍。
甚至可以说,人际关系的困难和麻烦愈多愈严重,精神障碍也就愈严重。
如前述,精神障碍是在人际相互作用过程中发生发展的,也只有通过人际相互作用才能促使精神障碍患者走向康复。长期不愈的神经症病人和人格障碍患者与他们的重要关系人之间的相互作用早已陷入了恶性循环之中,因此,心理治疗者不能重复病人已有的人际作用模式。其所以要新,就是这个道理。假如精神障碍患者能够借助于已有的人际关系解决他们的心理困难,心理治疗作为社会分工的一种专业便几乎没有存在的必要了。顺便一提,借助于已有的人际关系而使精神障碍走向恢复的实例确实有,并且绝非罕见。不过,这多见于所谓反应性的或为时短暂的精神障碍。例如,在学校生活中或者在工作的环境中受刺激而发生精神障碍,病人回到家中“休息”,不久病情便走向恢复。这里,与其说是“休息\"的作用,毋宁说家庭成员与病人之间的良好关系起了主要的作用。
新的人际关系有三个基本要求:
(一)不批评
长辈普遍地喜欢批评、训斥他们的晚辈,尤其是父母,有时批评、叨唠简直没完没了,还喜欢算旧账,严重者非打即骂。这在我国比西方发达国家更为普遍而严重。长辈,尤其是手里握有大权的长辈,对于已成年的晚辈往往也摆脱不了这种关系模式。这是形成神经症和人格障碍的一个重要的社会根源。
心理治疗必须从根本上扭转病人的这种人际关系和反应模式。神经症病人和人格障碍患者往往是不恰当批评的受害者,他们亲身的经验使他们很难接受批评,更难于经批评而改变他们的生活态度和行为模式。可以断言,闻过则喜和从善如流的人根本不需要心理治疗。我们生活在其中的这个世界难道还缺少批评么?口头的、文字的、图画符号的、影像的等等形式的批评,比比皆是,何需再专门训练出一批所谓心理治疗者来从事批评呢?
举个例子。病人抱怨说:“我的母亲不理解我,也不关心我。”维护母亲利益的“义勇军大队”一听这话就火了:你妈把你拉扯到这么大,一把屎,一把尿,容易吗?你已经是快20岁的人了,你理解关心你的母亲吗?你替你母亲做过些什么?你母亲的困难,她为你操碎了心,你恐怕想也没有想过!一开口就是抱怨,怪母亲不理解不关心,扪心自问,你良心何在?如此等等。这些话脱口而出,大家都会说,并且也理直气壮,可起什么作用呢?假如心理治疗者对病人也说这么一套,有可能引起病人的反驳;当然病人也可能默不作声,甚至点点头。但不论怎样,这丝毫也无助于解决病人的心理障碍,而最可能的结果是,病人下一次再也不找这样的“心理治疗者\"了。
我们所说的不批评,不仅限于口头上不批评,而且要求心理治疗者在内心持不批评的态度,即所谓非批评性态度(non|.Criticalattitude)。不仅不批评,还要求心理治疗者去理解病人,理解病人的抱怨所由产生的全部事实经过和每一次事实发生当时病人的内心体验。这就是所谓澄清(clarification)这一心理治疗技术和概念的内容。
批评和教训很容易引起病人的反感,甚至敌意,至少也会使病人感到不被理解和委屈。抱怨母亲,表明病人和母亲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困难和障碍,病人因此而苦恼甚至构成症状。上面那一段教训病人的话只能使病人感到,他(她)又碰到了一位跟母亲相同或类似的人,病人很容易把对母亲的情感转移到心理治疗者身上,这就是所谓负性移情。可以肯定,负性移情是非治疗性的。
心理治疗者对上述病人的抱怨之一种恰当的反应是:你的苦恼,我完全可以理解,因为我和你一样,也需要母亲的理解和关心。这话看似简单,其实含有深意。它把“抱怨”变成了“需要\",这在心理治疗中叫做reframing(把病人的言语、观点和态度加以“‘再构造”或“重新制订\")。这种技术不但把消极的东西(如“抱怨\")变成了积极的东西(如“需要”),并且可以争取到共同的语言(治疗者和病人之共同的“需要”),还可以进一步商讨并促使病人思考:我的需要(母亲的理解和关心)没有得到满足,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如何才能使我的需要得到满足呢?一般地说,抱怨者照例并不明确自己的需要,正如荀子所言:“自知者不怨人。”(《苟子•荣辱》)或者,虽有所知却并不用坚持一贯的有效行动去满足自己的需要。病人往往禁忌多,顾虑多,怕挫折与失败,怕犯错误,怕丢脸等等,所以只好怨天尤人,推卸对自己的幸福和苦恼的责任,回避内心的现实。
非批评性态度看起来似乎很简单,其实,在心理治疗中要坚持这种态度极不容易,这是由于我们在家庭和日常生活中,亲人和朋友之间,批评是经常发生的,是极普遍的经验,也是极普遍的一种行为模式和反应模式。
病人所诉述的都是过去的事(不是此时此刻发生的事)。如果我们希望病人做到不后悔,既往不咎,那就只有治疗者本人已经牢固地确立了对自己不后悔、既往不咎的态度,才有可能。要改一变别人,首先必须改变自己。治疗者在与病人交谈过程中的各种表现所体现出来的待人接物的作风和人格特征,较之说服教育要无比地强有力得多:心理治疗发展史已经反复证实,单纯摆事实讲道理对神经症和人格障碍是几乎不起作用的,,有时还可能起不良作用。
颇值一提的是,医生这种职业很容易使治疗者持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并且医生常常不觉察到自己这种态度。
(二)不包办代替
我国传统文化要求子女孝顺父母,也赋予父母在子女面前具有绝对权威。现在虽然不特别强调这些了,但父母要求子女“听话”,还是经常可以耳闻目见的事实。在行政系统中,上级与下级的关系,往往也深刻地打上了这种亲子关系特征的烙印。在这种文化氛围中,父母对子女(尤其是未成年的子女)采取包办代替的教养模式是十分普遍的。这是我国许多人心理健康水平不高的一个重要社会文化根源。
因此,在心理治疗中,新的关系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不包办代替。这主要是指不代替病人作抉择、作决定。道理也很简单:包办代替不能促进病人成长(独立自主,发挥个人的主动性,动员个人精神资源的潜力),而只会助长病人的依赖性。顺便一提,依赖性是神经症病人最重要最普遍的弱点之一,是使病人陷于不能自拔的痛苦和困难处境之重要主观因素,是阻碍病人走向健康的一块巨大的绊脚石。
神经症病人最常向医生提出的问题之一是:“我该怎么办?”应该做的和喜欢做的二者严重分歧对立,是神经症性心理冲突最常见的表现形式(详见第二章)。
有一次,我和病人首次晤谈,交谈一段时间后,我对病人说:“你是不是感觉到,你说话喜欢用应该这两个字?\"病人沉思了一会儿,大有所悟地对我说:‘‘你说得很对,很深刻,你一下子抓住了我的毛病的关键。,’接着又谈了一些时候,这次治疗性谈话不得不结束了。大夫希望病人回去后就此次谈话内容再仔细回顾一下,深入思考思考。可是,病人在临别前仍说了这么一句:“大夫,那么我究竟应该怎么办呢?’’说完.我和病人不约而同地都笑了起来。可见,这“应该’,的意识如此根深蒂固,绝不是一次有所领悟就能解决问题的。对于这种类型的病人,治疗者不仅切忌包办代替,甚至在一定的治疗阶段中,连提示性的忠告也以少提为好。
父母的教训、斥责甚至惩罚使病人从小发展了牢固的“应该感”,而个人需要和兴趣爱好受着压抑,对父母包办代替形成了依赖心理。因此,治疗的基本任务之一,是帮助病人弄清楚个人究竟有些什么需要。个人精神上的需要,本人却不清楚或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帮助病人的方法是启发病人思考,而不是提供现成的答案。
即使是行为治疗,如果新的行为设计与病人个人真正的需要没有多少联系,行为治疗者如果不尊重病人的主动性(如代替病人制订行为矫正的细节),就是暂时有效,恐怕也很难持久;或者,一种适应不良的行为消失了,另一种适应不良的行为又接踵而至。
(三)不偏依(unbiasedattitude);
A.弗洛伊德(1936)说得十分清楚明确,治疗者对病人心理之诸要素(诸方面)要保持等距离立场(equidistantstand)。也就是说,对病人内心世界冲突着的各方保持等距离,绝不偏向任何一方。
这是很难做到的,因为这跟我们日常待人接物(尤其是处理比较熟悉和亲近的人际关系)时的态度大不相同。所以,专业心理治疗者需要特殊的训练。得不到专门训练的治疗者必须在实践中按标准教科书和指南书对自己进行磨练,严格地自我训练,尽量避免把对亲友的态度带进治疗关系中去。
举例说,病人既想离婚又不想离婚,十分苦恼。治疗者对这样的人生大事不可能没有他确定的道德观和主张.但对病人心理冲突的双方却必须保持中立。中立态度之所以必要,是为了避免纠缠于具体的利害冲突;而且只有中立的态度.才能使交谈和讨论逐渐深入到病人的内心世界和人格深层中去。离婚和不离婚的冲突,作为一种长期不能解决的神经症性心理冲突,总是更根本的生活态度甚至性格冲突的表层表现。患得患失之心太重,是完美主义人格特征的一种表现,是深在的不安全感的显现;或者,病人与配偶的冲突情感只不过是未成年前对父母的两价性依赖(ambivalentdependence)一既在情感上强烈依赖父母,同时又对父母有同样强烈却往往是深埋的不满,甚至怨恨---的转移。
有一位从事“心理咨询”的妇联干部,当来访的妇女诉苦说,丈夫有外遇,不理她,她实在受不了(说时往往痛哭),同时,她又实在不愿意离婚,这位“心理咨询者”照例对来访者晓之以大义,说不想离婚是未能摆脱旧道德的精神枷锁。这位“心理咨询者”极力教训来访者要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等等,甚至说“这样背信弃义的丈夫,还有什么可留恋?\"这位“心理咨询者\"是位很不错的妇女工作干部,但是,这位妇联干部并不是在做“心理咨询”;她是从妇女解放运动的角度对来访者进行宣传鼓动,要求妇女挣脱旧道德的精神枷锁,她是在做社会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这位“心理咨询者”既违反了不包办代替的基本要求,也违反了不偏倚的基本要求。
对于心理治疗或心理咨询工作者来说,我们在体会来访者因丈夫不忠于爱情而痛苦的同时.还必须同样努力地去深入体会来访者对丈夫忘不掉也难以舍弃的旧情。只有对冲突的双方有同样深刻的投情的(empathic)理解,才能说是对来访者痛苦的心理冲突有较全面的理解,也才有可能深入下去理解表层夫妻关系背后的深层次的冲突,甚至性格冲突。只有来访者对自己的心理有了深入的理解,她才有可能作出恰当的抉择。
必须明确,求助于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的人,目的在于摆脱痛苦的心理困境,而这种相对持久的内心痛苦是心理冲突的体现。
如果一个人已经决定离婚,或者离婚能够使她从困境中摆脱出来,那么,最能给她帮助的人不是心理治疗或咨询者,而是律师。律师将帮助她如何离婚(协议离婚,还是向法院起诉),帮助她争取到最大的利益(如子女抚养权,家庭财产应得的份额等),把损失降低到可能的最低程度。对处理这类问题,律师可以提供最佳帮助,而心理治疗或咨询者却没有资格也没有必要的知识能力来满足求助者的要求。
这个例子也可以使我们理解,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有它特殊的服务内容和方法,不同于一般教育工作,不同于职业咨询,也不同于有关婚姻、知识产权、遗产、名誉权等等法律纠纷的咨询。
不偏倚的原则,虽然源于心理分析治疗,但是,它对其他心理治疗也是同样适用的。
以上三条只是基本的要求,并不能包括一切。但即使是这三条,要真正做到,在根本态度和理论上都有深刻体会,确实很不简单,也不容易。这就要求心理治疗者在理论学习和治疗实践中不断提高。在治疗中犯错误,是难免的,尤其是对初学者而言。重要的是每一次治疗后,我们都必须作记录,进行回忆思考.总结经验教训。这样,我们便会减少错误而逐渐成为成热的有丰富经验的心理治疗者。
二、亲密的人际关系
亲子关系是人类为数不多的若干种亲密关系之一。如果恰当地加以利用,父母亲便能够成功地教育子女健康成长。如果亲子之间缺乏亲密感,子女的成长便难免出现各式各样的麻烦、困难或障碍。再者,如果父母亲在角色扮演上步入了误区,子女的教育也容易遇到困难。能够统帅千军万马的将军经常为小儿子不听话而苦恼,优秀教师却教不好自己的子女,问题往往发生在所谓角色混乱(roleconfusion)上面。多年戎马生涯的将军养成了对下级发布命令的习惯,如果他把这种行为模式搬用到儿子身上,并非战士的小淘气当然不听指挥。做母亲的优秀教师如果望子成龙之心太切,对儿子要求太严,仁慈的母亲便有被挤到第二位的危险;而一旦亲密关系受损.母子双方的情感都会遭到伤害;而情感出了故障可以使教学法被歪曲、被滥用,儿子也容易由于母爱受损而感到委屈,从而妨碍学习之正常进行。不少儿童少年把父母的话当做耳边风,而老师的倡议或教导却像“圣旨”一样,丝毫不走样地得到坚决认真执行。从这些例子中,我们不难体会到,人际相互作用之有效性和有益性在多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他们之间的关系。
心理治疗的实践已经反复证实,治疗者与病人之间的个人性的亲密关系可以对病人起巨大的帮助和促进作用。
然而,两个陌生人之间的亲密关系,一般地说,不是短时间可以发展起来的。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整个心理治疗疗程也就是发展关系的过程。
任何两个人之间的亲密关系都不是一劳永逸的。俗话说,别久情疏。套用关于学习的古训,我们也可以说,亲密关系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因此,即使心理治疗者已经和病人发展了相当亲密的关系,也不可掉以轻心,从此疏忽大意。如果这样,已经建立起来的关系也会衰退,疗效便会出现反复。
在第三章里,我们将讨论“压抑”在神经症发病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而亲密关系之最大的治疗作用就在于\"去压抑\"(desupperssion)。
举一个实例。一位高中三年级学生诉苦说,一年来感到学习十分紧张,几乎体验不到轻松愉快是什么滋味了。同时,上课注意力很难集中,即使勉强集中也不能持久,经常感到思绪纷纭,不能进行有条理的思考,因此,学习效率急剧下降。此外,他还感到头上像戴着个沉重的铁帽子似的,十分难受。尤其糟糕的是,晚上躺下后久久不能入睡,白天则感到精神不振。医生听了这些主诉后,首先想到的是,病人正在经受着压抑造成的苦恼和困难。显然,治疗的首要任务是去压抑。因此,医生以随便聊家常的方式和病人交谈,了解学习和家庭的各种情况。病人很快谈出了他的心里话。他家住在中关村,他家所住的公寓里全是高级知识分子,他的父母亲一为教授一为高级工程师。据他说.这一带家庭的子女大多数高中毕业后都考入北大或清华等名牌大学。他从高二起,开始为高考而担心。他说,如果考不上大学,不仅是他个人的问题,还给他父母亲丢脸。说至此,病人忍不住掉泪了。为了高考,病人两年来放弃了一切娱乐活动,连电视也只看“新闻联播”(这也是为了高考考政治作准备)。病人读初中时对文学颇感兴趣,但升入高中以后,由于父母的劝告,不再阅读任何课余文艺读物,几乎全部时间和精力都花在数理化和英语上面了。不难想象,抛弃原有的兴趣爱好,迫使自己集中精力于并不太感兴趣的科目,这对一位少年人来说,要求多大的意志努力去加强压抑。担心对不起父母,给父母丢脸,更是火上加油,使病人不得不倾注全力以加强压抑。他承认,在初中本来是个活泼好动的孩子,这两年几乎变了一个人。
一次轻松的交谈和一般的支持性治疗,使病人颇有一些如释重负之感。医生写了一张条子,建议一周之内在病人父母认为合适的时候陪伴病人同来门诊。第二次门诊时,医生先分别与病人及他的父母交谈,然后四个人一起交谈。这次谈话很成功。病人的父母亲理解能力强,也很通情达理。他们二人以不同的方式表达了相同的态度:儿子即使现在休学,高中不毕业,不再念书,也丝毫无损于父母的面子;事业上的成就高低,对社会贡献的大小,并不单纯决定于是否大学毕业.瓦特、爱迪生、法拉第,等等,都没有上过大学。父母还向病人表示歉意,说他们错误地“好心办了坏事”,其实,学文和学理工同样可以对社会对人类作出重大贡献,如此等等。这次会谈使病人心上的愁云为之一扫。他说:“好久了,没有像今天这么轻松过。”两个月以后,病人写信告诉医生,他经过短时间休息后一切都恢复了正常,学习胜任愉快,也有了适当的文娱体育活动;至于高考,他认为考得上当然好,考不上明年再考也没有什么了不起。这位病人总共接受了四次治疗。
正如E.FrOMM(1980)所说,如果心理治疗者不能为病人提供或创造一种随便而宽松的交谈气氛,那么,多么高明的技术也是不起作用的。
上面的例子,病情比较简单,病人人格相对健康,再加上父母亲的密切配合,这些都是产生良好疗效的重要因素。但病人感到医生对他很亲切,理解他的难处,也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对于病情复杂、病程长的病人,尤其是病人人格很不健康甚至有人格障碍,发展亲密的治疗关系往往很不容易,但也更加重要。
下面,就有关亲密关系的几个关键性概念作简短的说明。
\"接受\"病人是发展关系的前提。所谓接受,指宽容病人的短处和缺点,同时又重视和欣赏病人的长处和优点。对于优秀售货员来说,凡是走进商店的人都是顾客,一律热情接待,即使他逛了个遍什么也不买。这是无条件的接受之一个很好的比喻。心理治疗者更是如此,即使病人性情古怪,难于接近和交谈,也必须真诚地接受。治疗者无条件地接受病人,有可能促使病人也逐渐接受治疗者。亲密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便是互相接受。
\"理解\"的操作定义是,治疗者把病人说的话用自己的语言再表达出来,并得到了病人的认可。用一套让无法反驳的道理迫使病人点头,不仅不能算理解,而且是与道理背道而驰的。
“尊重”意味着把人外在的属性(如美貌、学问、才能、财富、地位、权势等等)搁置一旁,而把人作为有内心体验、有思想感情、有生活追求的活生生的存在(dasein)去对待,也意味着把病人作为有个人独特性、独立自主性的人去对待。通俗地说,我为什么尊重你?没有什么特殊理由,只是由于你和我一样,都是人!即使我一无所有,自尊却是命运所无法夺走的。正因为我尊重自己“这个人”,所以我也就很自然地尊重你“这个人。我们可以同情、怜悯一条狗或什么别的动物,我们也可以喜欢某种所谓宠物,但我们不可能尊重一只动物。同情心是必要的,但它绝不能取代尊重。一般地说,神经症病人有自卑心理(详见第二章),这是由于幼年未能满足被人尊重之需要的结果。因此,尊重神经症病人,这本身就具有巨大的心理治疗作用。
“投情”(empathy)的定义是,暂时抛开自我而与对方认同(identification)。通俗地说,投情指设身处地、将心比心,力图走进病人的内心世界里去,不作任何判断和评价,去体验病人的体验。应该承认,人们的投情能力差异是很大的。投情能力太低的人从事心理治疗是困难的。人们常说的“善解人意”,跟投情的意‘思很接近。必须将援瓣(projection)(详见第三章)严格区别于投情。一般地说,投情与投射之间存在反比关系。投射最常见的例子便是所谓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其实,小人之心,几乎人皆有之,只是有人敢于面对勇于承认,有些人却死不认账罢了。既然不肯承认自己有小人之心,这小人之心便只好硬扣在别人头上了,这便是投射。心理治疗者有投射,这也没有什么了不起,要紧的是得有自知之明,很快就能觉察到自己在投射,这样,便能自觉地防止投射对心理治疗的干扰。投情也可解释为二人具有“共同的体验域”(commonfield0fexperience),即俗话所说的“想到一块儿去了”。举例说,如果病人身体不适的诉述还没有说完,医生便急于打断病人的话,改而询问病人别的问题,那就与病人缺乏“共同的体验域\",也谈不上什么投情。因身体症状而苦恼且顾虑重重的神经症病人,往往深恐医生不重视他的诉述,担心医生嫌他罗嗦。对于这种病人,医生应该采用两种措施:(1)向病人保证有充足的时间供病人详述他的症状和病史,如果一次谈不完(因时间有限,还有病人在外面等得着急),下次再谈,暂时忘了说的,以后补充,只要病人愿意,有的是机会。(2)专心、耐心而且关心地倾听病人的诉述,并且做记录。为了使病人放心,医生在听完后可以把病人的病情复述一遍,使病人相信医生确实已经听进去并且记住了。这对于以身体不适为主诉的神经症病人,是建立关系的第一步。如果医生对病人的症状漠不关心.怎么能使病人对医生产生信任呢?亲密关系究竟发展得怎样了?医生切不可持主观主义的观点,即自认为友好、热情、关怀等等,就算仁至义尽,以为在亲密关系方面没问题了。这是不行的。亲密关系是否已经确立,要视病人的情况而定。就病人而言,如果他能毫无顾虑地畅所欲言,不论说什么和不论如何说,他也不担心会被看不起或被拒绝,他从治疗者那里得到帮助并不感到难为情或欠了人情债,那么可以说,病人感到他与治疗者的关系是亲密的。
显然,亲密的关系不仅有助于全面而深入地理解病人,它本身也可以是一种强有力的治疗。也就是说,亲密的关系本身可以缓解症状,减轻病人的痛苦。
三、建设性的人际关系
也许,恩爱夫妻是世间最亲密的二人关系,但是,亲密关系并不一定是建设性的。有些恩爱夫妻几乎完全生活在“二人世界”里,不关心任何第三者的祸福,甚至对第三者取拒斥或厌恶的态度,其极端的例子便是精神病学中所谓的二联性精神病(folieadeux)。
建设性这一关系特点,可以说是心理治疗之目的所在,因此是不可缺少的。
有时,病人依赖治疗者,达到了迷信和盲目崇拜的程度。治疗者欢迎病人依赖他,并因此而感到满足。这种关系可以相当亲密却不是建设性的。
建设性意味着,二人关系促进病人的自我理解,增进病人的自尊、自信和独立自主精神,以及有利于潜力的发挥,病人能够把他与治疗者的关系以及发展关系的经验成功地应用于其他人际交往之中。
精神障碍病人的真正进步总是包含着病人态度之某种转变。神经症性态度主要有:依赖;自卑(与优越感好似一对孪生子);完美主义倾向;渴求被爱而不主动地去爱别人;对自己不接受(表现为否认、回避、借口、自我苛求等);对别人有攻击性(表现为敌意、好挑错好指责、怨天尤人、嫉妒等)。从效应上说,如果人际关系促进了上述态度的转变,那么,关系便是建设性的。
为了发展治疗关系和产生疗效,治疗者的态度是根本性的。对病人的体验漠不关心,便不大可能对病人有什么帮助。然而,强烈的助人动机可能使治疗者急于求成或持急功近利的态度,这种态度容易助长病人的焦虑心情,当交谈进行不顺利时,治疗者容易产生急躁情绪。人们公认,良好的治疗气氛是以病人感到轻松、随便为指标。强烈的助人动机和眼看着病人受苦且交谈无进展,却要求自己轻松自然,这一尖锐的冲突对治疗者是一种严峻的考验。很多病人一心只想从治疗者那里得到帮助,却几乎不能体验交谈本身的价值和乐趣。这常常是与治疗者本人未能很好解决手段与目的之间的冲突有关。还有不少病人在心理治疗性交谈的当时自我感觉良好,一离开治疗者就完全是另一种心情,甚至若有所失,不知所措。有时这与治疗者的下述情况有关:治疗者未能把心理治疗工作整合为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他们接触病人时似乎戴着面具在演戏既不大自然,当然也不显出他们真实的自我。一个人愈是不健康,愈是倾向于滥用防御机制(详见第三章)。有些医生对病人过于客气,显然也是一种防御。有些治疗者强调技术而轻视关系,他们以通晓心理机制而自豪,总是对病的症状进行解释,病人不接受便换个方式再说,却觉察不到机制的解释已经成了一种防御把自己包裹了起来。这种治疗者避免与病人发生真正的沟通,他们害怕勾起自己的心理冲安或触及内心的痛处。所有上述这些不恰当的态度,都必须通过专业训练或自我磨练加以解决。 第三节 亲子关系
亲子关系是我们每个人来到世间的第一个人际关系,它对我们每个人的心身健康都是十分重要的。
没有母亲或她的代理人的喂养和照料,新生儿便无法生存下去。这就促使婴儿对母亲产生依恋;。依恋是人类最初始的也是影响最深远的一种情感,是健康成长不可缺少的环节,是几乎一切社会情感发展的基础。它通常在五六个月至九十个月明显地表现出来,而在一岁半至两岁半达到高峰。如果不是孩子大脑或身体发育有缺陷或障碍,不出现依恋的原因便是亲子关系出了问题,例如,母亲或她的代理人并不爱孩子,很少接触孩子,不爱抚孩子,不跟孩子交流情感,等。代理人更换频繁也使孩子无法产生依恋。从来没有过依恋感的孩子长大后可能成为只顾自己而对别人毫无感情的人,也可能成为缺乏安全感或对人过分猜疑而不信任的人,还可能成为具有破坏性和攻击性的人,如此等等。
孩子的社会化在很大程度上是在亲子相互作用之中进行的。亲子关系的质量决定着社会化过程是否顺利、是否发生障碍或缺陷,也决定着社会化所可能达到的水平。
最重要的是,一个人的人格之核心部分或基本结构,是在学龄前即人生的最初几年里大体上定型眠当然,这在强大程度上也是亲子相互作用的产物。
马斯洛(A.H.Maslow)所说的基本需要(安全的需要,爱与归属的需要,被人尊重和自尊的需要)在人生开始的几年里就已经存在。如果这些需要在童年得不到满足,精神就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障碍,人格的发展也会出现障碍。
对婴幼儿来说,父母亲的态度和行为应具有前后一贯性,这样,他们才能有把握地预测未来,也才会有安全感。儿童基于昨天什么行为被允许或得到赞许,他们便能推断今天的什么行为也会得到允许或赞许,他们对自己和未来便有了信心,便有了安全感。我们必须明确,对儿童安全造成威胁的,并不是毒蛇猛兽,也不是自然灾变,而是周围的人尤其是负有养育责任的人的行为疏忽或失误。如果父母对幼小的孩子缺乏爱护和关怀,孩子的安全感从哪里来呢?如果孩子今天的什么行为得到赞许,什么行为受到制止,并不取决于父母的一贯态度,而取决于父母此刻是否头痛或消化不良,取决于父母今天心情是否愉快,甚至是取决于父母打麻将牌的输赢,那么,儿童便会感到这个世界完全无法预料,当然也就没有安全感。童年深埋着的不安全感,是将来患神经症的一个重要根源。
父母的态度和行为的一致性也十分重要。如果父母木和,意见分歧,孩子便不能(至少很难)形成评价事情好坏的统一标准,也就不能发展无冲突的价值观。很多青年人的心理冲突可以从父母教养原则的不一致那里找到根源。
位大学毕业已一年的23岁的女孩子问医生:“我现在该不该谈男朋友呢?\"交谈得知,她的父母亲一直向她灌输这样的思想:学生的任务就是读书学习,学习好,自然会有人来找你,用不着发愁找不到对象。这位姑娘在大学四年之中,几乎从来不跟男同学交往。参加工作近一年来,一遇男同事跟她交谈,她就觉得不知说什么好,感到无话可说,十分尴尬。这位姑娘虽然年龄早已成年,可她的社交能力和性格还不如一位健康的初中生成熟。
前面提到了幼儿依恋情感的重要性。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父母就必须逐渐“放权\",鼓励孩子在家庭外与同龄人交往,鼓励孩子独立自主。
依赖的发展有两种可能,一是独立自主精神的发展,一是转变为对父母的依赖。依赖是一种不成熟不健康的心理或性格特点,神经症病人的很多苦恼、困难和心理冲突的根源就是依赖。我们必须明确,一个人从小到大,只有在于同龄人经常的交往中,心理才能走向成熟。一直在父母,长辈羽翼的保护下长大的人,既缺乏社交能力,也学不会平等待人的精神。这一点在某些独生子女身上尤其突出。孩子只有通过人际交往的实际经验才能学会待人接物,而不可能单纯靠父母的说教学会这些。在家中,如果有一个苹果或一块蛋糕,父母照例让给孩子吃,这很容易使孩子产生特权观念,似乎一切好东西理应由他一个人独享。倒是在幼儿园里,孩子可以学到许多在家里学不到的东西。幼儿园的老师是懂得如何通过日常生活使孩子学会人人平等的道理的。吃饼干,每人四片,谁也不多谁也不少;分苹果,每人一个,大小一个样。正是这种生活实践,使孩子们逐渐懂得,所有小朋友都一样,大家平等。其实,父母真正懂得这个道理,在家里也完全可以进行同样的教育,产生同样的效果。母亲可以有意选购一个大苹果,回家与孩子分享,这不仅可以避免孩子产生特权观念,还可以增添情趣和加深亲密感。这样,孩子从小便会有“独乐乐不若与人’’这种社会情感的萌芽,而不会成为自私或自我中心的人。
有些父母大惑不解:我们对孩子确实是一片真心,关怀爱护备至,为什么孩子越大越变得自私?其实,父母只要好好回想一下自己的言行,就不难发现其中的奥妙。例如,父母二人在谈论机关里分奖金评级别时流露出来的自私心理,无意中却感染了孩子。又例如,某次来客,父母用较次的糖果招待客人,把较好的留给自己家里人吃,孩子会一点儿也不懂这个“道理\"么?父母亲本人庸俗不堪.买架钢琴就想培养出孩子高尚的情操,天下哪有这等便宜事!
有些成人感到这个世界是友好的,他们的心胸开阔,与人相处一般不存什么戒心,也乐意对别人投入情感。有些成人则相反,感到这个世界是敌视他们的,他们经常提心吊胆,或心存戒备,与人交往时从不敢敞开胸怀,怕上当受骗,好猜忌。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处世态度,往往根植于童年时代,是跟不同类型的亲子关系相联系的。一般地说,父母是否善于理解孩子的思想情感,是否善于与孩子沟通,即同时也敞开胸怀让孩子理解他们,是决定性的因素。
孩子想吃巧克力,母亲说:“不行,马上就要吃饭了。吃了巧克力,你还吃饭不?光吃零食不吃饭,对身体不好。”
孩子玩得正欢,父亲说:“吵死了,真讨厌,到外边去玩去!”
即使用耐心说理的办法,态度也比较温和,性质并没有变,还是说服。任何两个人,只要互相企图说服对方,就会有一个胜利,一个失败(一个成为有理者,一个成为无理者)。当然也可能谁也说服不了谁。总之,没有沟通。
亲子之问最重要的相互作用不是说服,而是沟通。
孩子想吃巧克力,父母亲首先要理解他有这种需要,也肯定他有满足这种需要的权利,父母亲甚至可以表达自己也喜欢吃巧克力(如果确实如此),这便是沟通。有了沟通,便有可能通过商量就解决问题的途径达成共识。
如果没有沟通而采取说服的方式,不论父母说服成功或失败,总有一方感受挫折,而挫折感的积累,必然导致亲子关系不健康。
要发展良好的亲子关系,促进子女健康成长,惩罚和过分保护是两个最重要的问题,必须妥善处理。这些将在第四章讨论。
对于个人来说,与父母亲的关系对于将来走出家庭后能否与其他重要关系人发展健康的关系,有决定性的影响。也许,一切人际关系无不打上亲子关系的烙印,这就是人类学家为什么特别重视亲子关系之研究的缘故。
一个人如果在与父母交往中学会了沟通(善于理解别人也善于让别人理解自己),他与同学、老师、朋友、同事、上下级等的关系也很可能得到良好的发展。
重要关系人是个人精神生活的有力支柱,如果我们善于与他们发展亲密的关系的话。
当一位亲密的重要关系人发生变故(如生离死别、关系剧变等)时,人际交往能力对维持健康的作用就容易看出来了。如果人际交往能力强,通常就会有另外的重要关系人来填补空缺,也就是说,当事人会迅速发展与其他人的关系,把亲密程度提高到前所未有的水平。如果人际交往能力低下,当事人便不得不忍受精神上的痛苦而无法补偿,很可能出现精神障碍。由此可见,人际沟通的能力直接决定一个人对精神打击的承受能力。 第二章心理冲突
第一节 概述
心理冲突指的是:两种互相对立的情感或欲望同时并存于一个人的心理,当事人既不能放弃其中之一,又无法将二者协调统一起来,从而体验着紧张、不安或其他不快甚至痛苦。
心理冲突,人皆有之。我国古代的学者早已有这方面的描述。
“为外刑者,金与木也;为内刑者,动与过也。宵人之罹外刑者,金木讯之;罹内刑者,阴阳食之。夫免乎外内之刑者,唯真人能之。”(《庄子•列御寇》)这里,“内刑”相当于上面说的心理冲突。来自外面的刀斧(“金”)和棒枷(“木’’)使身体受刑。“内刑”指精神受刑,“动”指情欲发动摇作,“过’’指因过错而后悔内疚等。“阴阳食之”的意思是说,两种对立的精神活动交错而侵蚀人的心灵。所谓“真人”,不过是庄子的一种幻想。
心理冲突使人不安而痛苦。道家和佛家把痛苦看做纯粹消极的,故对人生取逃避的态度。其实,痛苦可使人观沮丧,也可催人进取向上。
道教所设计的神仙,没有任何痛苦,也没有人类的任何欲望和需要,悠悠岁月,无事可做,在寂静的九天之上飘荡。这样的“生活”有什么劲儿?恐怕只能视为用幻想聊以逃避现实的痛苦吧。心理学家做过这样的试验:给志愿受试者每天相当高的报酬,但要求他们逗留在无刺激的环境里,除进餐和上厕所外,日夜躺在床上,不做任何事,戴半透明的护目境,虽有光感但什么也看不清楚。多数人两三天就主动要求停止试验,恢复自由行动了。(克雷奇等:《心理学纲要》下册,第383页,文化教育出版社,1982年)可见,没有痛苦但却极其无聊的生活是难以忍受的。谁整天泡在幻想之中,或者想方设法回避痛苦.谁也就无法体验现实生活的幸福。
作为人类普遍经验的心理冲突,属于哲学家们讨论的话题,本书不能深谈,不得已时偶尔涉及罢了。本书讨论的心理冲突,是作为心理治疗主要处理的问题,即神经症性心理冲突。
神经症性心理冲突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1.没有任何可证实的大脑病理形态学改变作为基础。
2.心理冲突持久存在,通常持续一年以上。
3.心理冲突的痛苦令人难以忍受,病人力图从这种痛苦中摆脱出来,却反复失败,不能自拔。
4.心理冲突妨碍了正常的心理功能(如集中注意,良好的记忆,有条理的思考,相对稳定的心情,作抉择并付之于有效行动等)或导致社会功能受损(如不能上学,不能上班工作,不能操持家务,造成人际关系不和或不能正常地与人交往等)。
基于第1点,精神病学认为,神经症性心理冲突主要是心理社会因素造成的,不是大脑疾病的表现。
关于第2点,由于短暂的心理冲突有强烈的自发缓解的趋势,当事人照例不求助于专业心理治疗者或精神科医生,因而一般不在临床精神病学服务的范围之内。但是,病程虽然不到一年但持续好几个月之久的心理冲突者常常到综合医院看门诊或求助于心理咨询机构。
第3点,这很明显是病人求治之主要缘故。
第4点对于区别病态与非病态是必要的。.司马迁是最好的说明。他受腐刑(割去生殖器官的酷刑)后,感到极大的耻辱,经常忍不住产生自杀的念头,心理冲突之持久与痛苦都达到了严重的程度。“最下腐刑极矣!”(受腐刑是极端的耻辱)“且夫臧获婢妾,犹能引决,况仆之不得已乎?’’(奴婢侍妾,还能够下决心自杀,何况我耻辱之强烈已很难使自己忍辱而不想自杀呢?)“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每想到自己这种耻辱,总是汗流浃背湿透衣衫。)“所以隐忍苟活,幽于粪土之中而不辞者,恨卡厶心有所不尽,鄙陋没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世也。”(我所以忍辱苟活,监禁在肮脏的牢狱之中而不自裁,是因为个人的志愿还没有完全实现,如果碌碌无为了此一生,我的文采就不能显扬于后世了。)(以上原文是从司马迁《报任安书》中摘下来的,括弧里的白话译文系根据袁梅等《古文观止今译》,齐鲁书社,1993年版,略有改动)可见,持续一生且极端痛苦的心理冲突,不但没有使司马迁消沉下去,反而激发了他撰写《史记》的坚定信念。《史记》被鲁迅誉为“无韵之离骚”。这光耀千秋的文采,难道不是尖锐心理冲突撞击出来的火花!正因为如此,精神病学不认为司马迁的心理冲突是病态的:尽管十分痛苦而持久,但并未妨碍司马迁的心理和社会功能。
对神经症性心理冲突进行心理治疗之可行性和有效性,有以下两个前提:
1•心理冲突凡人皆不可免,这就使神经症病人的心理具有可理解性。
2•心理冲突可使人陷于非建设性甚至破坏性的病态,也可以成为人们进行建设性甚至创造性活动的动力,这就使神经症性心理冲突发生建设性转变成为可能。
否认上述两条,对神经症进行心理治疗就会成为缺乏理论根据或没有道理的事了。
本书的讨论主要限于神经症性心理冲突,所以除特别说明者外,今后提到心理冲突指的就是神经症性质的,这样可以避免哕嗦重复。
心理冲突由于某些因素或情况而加剧和迁延下去,我们把这类因素或情况用x表示。心理冲突由于某些因素或情况而缓和或得以解决,我们把这类因素或情况用y表示。
p(n)表示患神经症或发生神经症性心理冲突的概率(可能性的大小),我们便有以下的一般性的公式:
p(n)=x/y
下面,我们将根据学者们的理论和临床实际情况一加以讨论,并试用上述公式加以概括。 第二节 应该之暴虐
神经症病人的主诉可以概括为这样一种最一般的形式:感到控制不住自认应该加以控制的心理活动(尤其是情绪)。实际上,“控制不住”和“应该”是神经症病人和心理治疗者谈话时最普遍使用的词语。
先从情绪谈起。
情绪包含三个方面:
1.内心的感受或主观体验,这照例具有相当的惰性或持续性。
2.不随意的身体客观表现,如内脏的生理变化,不由自主的肌肉紧张或肌肉收缩跳动。
3.随意的肌肉活动,如言语、行动、表情等。
情绪只要达到了一定的强度,那么,很显然,任何人都不能凭意志的努力直接而立刻地消除“1”和“2”。这是意志的局限性。完全明白这个道理,真心实意地承认个人意志的这种局限性,意味着自我接受。另一方面,意志的能动性体现在“3”,也就是说我们的意志能有效地直接控制行为。
对于不愉快的情绪来说,“3”愈有效,即愈是采取言语行动去有效地满足自己的需要和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1”和“2”的减退和消失便愈快而彻底。
如果涉及欲望,那就更是没有有效行动便很难满足。行为愈有效,欲望的满足愈充分。
《三字经》说:“目喜怒,曰哀惧,爱恶欲,七情俱。”可见,情和欲很难截然分开。
神经症病人误以为人能“控制”情欲本身。其实,我们所能控制的只是情欲在行动上的表现。充其量,通过满足需要的有效行为,可以改变和调节情欲之“1”和“2”这两方面的现象。
事情往往跟神经症病人所设想的恰好相反:对“1”和“2”愈是力图控制“,1”和“2”反而愈加强烈而持久。不仅如此,一个人的注意和精力愈是集中于企图控制“1”和“2”,满足需要的有效行,动愈是被耽搁了,甚至从根本上被扼杀了。
可见,我们不能不承认“控制不住”这个心理的事实。
那么,“应该”又是从何而来?“应该”意味着别人和社会对“我”的要求。
神经症病人照例是“应该感”强烈的人。追起根来,强烈的“应该感”来自父母、长辈的教训、惩罚、强求甚至苛求,来自父母、长辈对儿童的不理解、不宽容和不尊重。惩罚之内在化,便是“我应该”,因为一旦出现“不应该的”念头,便感到有受惩罚的危险。
霍妮(K.Horney)称为“应该之暴虐”(tyrannyofshoulds)者,就是说的此种情况。这种人的整个心灵处于“应该之虐统治之下,看事情、想问题、考虑行动,总是从“我应该”或“我不应该”出发。而很少从“我喜欢”、“我愿意”、“我要”出发。
每个社会都有禁忌,只是不同的社会禁忌的内容不尽相同罢了。如果父母、长辈对儿童限制过多,惩罚过严,要求过苛,那么,儿童从小就会满脑袋的禁忌意识。
每个社会都允许它的成员享有一定的权利。从心理卫生上说,我们必须明确的权利是:只要不违法和不妨害别人,每个人都有追求愉快的权利。显然,麓晋级意识极度膨胀的人,权利意识便相应地萎缩了。
其实,情欲本身一般并无所谓好坏,只是满足情欲的方式方法和行为有好坏之分。教养,在于启发、引导和帮助儿童以日益符合社会规范和愈来愈有效的行为模式去满足他们的情欲,而非批评或企图扼杀他们的情欲本身。切忌对儿童这个“人”取否定态度,也就是说,不要说某孩子是“坏孩子”,而只能说某种行为是不好的或坏的,而行为是可以改变的。
本节的讨论可以概括为下述公式:
p(n)=我应该;我不应该/我喜欢;我愿意;我要=禁忌意识/权利意识
“控制不住”是控制太多太过分的结果,是“应该之暴虐”的产物,是禁忌意识过分强烈的表现禁忌意识。走出心理冲突的道路是发展个人的权利意识。当然,这首先要求我们每个人弄清楚自己究竞喜欢什么,需要什么,否则,有效的行动就谈不上。 第三节被爱的渴求
人们由于恋爱和婚姻生活而苦恼甚至痛苦不堪,是常见的。神经症病人大多都有这方面的不快经验,虽然不一定构成心理冲突的主要内容。
霍妮认为,被爱的渴求(thirstforlove)是神经症病人的一种常见心态。确实,被爱的渴求是使心理冲突尖锐化且持久不得解决的一种重要原因。
来自母亲的爱使婴幼儿产生相应的爱的反应。如果母亲的爱是真挚的、温暖的并且恒常不变,儿童也就逐渐学会了主动地爱别人的能力,这是健康成长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
如果一个人从小严重缺乏母爱,也没有其他亲近的人给予关爱以代替母爱的温暖和关怀,这个人就会产生“被爱的渴求”,同时,他也很难形成或不能学会主动地爱别人的能力。
主动爱别人的能力低下或缺乏,使一个人爱的需要总是得不到满足。这种人容易认为自己是不值得别人爱的人,也就更加没有勇气和信心去与别人亲近。眼看着别人被爱或两个人相互爱着,这种人容易感到自己不幸或这个世界不公平,容易怨天尤人,也容易嫉妒别人,这一切都给发展亲密的人际关系带来困难和阻碍。
然而,只要不是由于某些先天或后天疾病的原因造成了情感冷淡,被人爱和爱别人是人的一种基本需要。按马斯洛的学说,基本需要得不到满足,就会发生精神障碍。临床事实表明,情况确实如此。而最重要而常见的病态便是心理冲突。
本节的讨论可以概括为下列公式:
p(n)=被爱的渴求/主动爱别人的能力
因此,神经症病人的出路是,培养社交兴趣,提高社交技巧,逐渐学会理解和关心别人。一主动爱别人的能力提高了,发展了,一个人就会感到生活在充满爱的世界里。对于男女之间的爱情来说,只有双方都主动,才会有真正的爱情。只要一方不主动,爱情就会是不能令人满意的,甚至是有缺陷的。 第四节 自卑情结
自卑是苦恼和痛苦的,因此,自卑者总是想方设法要去掉这个心病。阿德勒(A.Adler)关于自卑的学说是现代心理学史上的一件大事。心理治疗的实践也反复证实,心理冲突者几乎都是自卑的。
心理冲突者掩盖自卑的办法,一般是极力追求优越感,即争强好胜,力图超过别人。其实,争强好胜本身并非坏事,优秀运动员没有一个不是勤学苦练,非夺冠军不可的。然而,我们还必须看到优秀运动员另一可贵的品质,就是不怕挫折,不怕失败,失败绝不沮丧气馁。而自卑者却是争强好胜而又输不起的人,这是他们致命的弱点。为什么输不起呢?因为一旦失败,清楚地看到自己不如人,自卑便再也掩盖不住而在意识里显现出来,使他难以忍受。
自卑者一般是勤奋的。为了有把握超过别人,自卑者对自己要求很高,往往达到自我苛求的地步。这样便带来两种不利的效应:(1)在努力的过程中很难体验到轻松愉快,甚至感到紧张,当然,也就兴味索然。这种人并非对所学所做的事本身感兴趣,唯一目的在于超过别人,体验优越的快感,或得到别人的夸奖才感到愉快。(2)由于所定的标准太高,往往导致挫折感和失败感,使痛苦更甚。
很多神经症病人诉述患病的原因是学习或工作过度紧张。这种说法是不对的。
健康人具有张弛自调节能力,这就是说,在必要时(如遇意外紧急情况,或任务困难)可以使自己紧张起来,而一旦紧急情况过去了或者事情暂告一段落,又能使自己松弛下来。所谓过度紧张,实指持续紧张而不能松弛。学校有课间休息,工厂也有工间休息,并且总有吃饭睡觉的时间是完全可以松弛的。如果客观情况允许和要求放松休息,仍然感到紧张,这种过度紧张绝不是得病的原因,而是别有原因造成的结果,是已经得了病的症状表现,是张弛自调节之正常功能已经出了故障。
为什么会过度紧张呢?最常见的是担心失败,害怕落在别人后面,归根到底是自卑感在作怪。
有些病人似乎对自己有所了解,他们说,得病的原因说来说去只能怪自己,吃亏受罪就在于自尊心太强了。
这些病人的说法虽不无道理,但他们错误地把自尊心和优越感混为一谈了。必须明确,自尊心和优越感是根本不同的。
优越感是自卑感的代偿,并且是不健康的代偿。为了完全掩盖自卑,这种代偿往往是过分的。举例说,一位学生考95分仍然哭鼻子,因为班上有好几位同学考100分,他没有得前三名。自卑之过分代偿要求人务必拔尖,事事出人头地,每次都得第一,这实际上是几乎不可能的。
说高考竞争激烈,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怎么能不过度紧张?实际上也不尽然。每年高考者甚多,但只有少数人过度紧张或患神经衰弱之类。完全或主要用客观情况来说明过度紧张的原因,是讲不通的。
优越感本身蕴含着看不起人,尤其看不起那些自认为是不如自己的人。因此,优越感照例妨碍良好人际关系的发展。优越感表现明显的人往往一个好朋友也没有。
自尊与尊重别人是同一心态的两个不同侧面。我为什么尊重你呢?唯一的理由是,你和我一样都是人,都具有人的尊严。世界上只有人才是值得我们尊重的。我们可以喜欢或怜悯一只动物,却谈不上尊重动物。如果今天你当官,我尊重你,明天你下了台,我就看不起你了,那叫做对“人”的尊重么?
追求优越感的人缺乏的正是自尊。所谓自卑只不过是自尊之缺乏罢了。
以优越感傲视于人者,其自以为优越于人之处是什么呢?高干家庭出身,有名,有钱,有权,有学问,有技术,美貌英俊,等等。然而,上述这一切都没有的人难道就不是人,也就不值得我们尊重?
中国人自卑的很多.这是由于.我们的父母亲往往不尊重子女。在缺乏尊重的文化氛围中长大的人怎么能不自卑呢?马斯诺认为,首先是被人尊重,然后是自尊,这是人的基本需要。这种基本需要得不到满足,人就会发生精神障碍。
现在的实际问题是,已经不是儿童了,甚至已经年满18岁了,由于从小很少被人尊重,以致埋下了自卑的种子,怎么办呢?
首先,我们必须从追求优越感以掩盖自卑感这种痛苦的心理冲突中醒悟过来,真正认识到这绝不是一条走向心理健康的正道。“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为时尚未为晚。
阿德勒的自卑学说,知道的人很多。但是,他的另一更为积极的提法,知道的人却很少。他主张,消除自卑唯一健康的途径,是培养Gemeinschaftsgefuhl。这是一个德语词,似乎还没有很恰当的汉译。英文译作socialfeeling,并不确切,因为所谓社会情感,含义过于广泛笼统。阿德勒的意思指的主要是和周围人忧乐与共、休戚相关的情感。确实,一个人有了这种情感,自卑便失去了藏身之处。
自卑的对立面是自尊。对于一个青年或成年人来说,他必须在与人交往中逐渐学会尊重别人。开始时,也许只是出于礼貌,即使有所感也比较肤浅,这不要紧。自卑的造成,对别人缺乏尊重,这不是青少年的错,是长辈和不良的文化氛围造成的。当然,一味归咎于别人,丝毫无补于实际,要紧的是社交的实践。只要我们真正认识到尊重别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做下去,在学会尊重别人的过程中,我们也就会逐渐树立起真正的自尊。愈是尊重别人,自尊也愈是得到巩固。愈是自尊,也就自然会真心实意地尊重别人。
本节的讨论可以概括为下列公式:
P(n)=自卑感与优越感互相加强/尊重别人与自尊互相加强 第五节 不安全感
不安全感是德国精神病学家G.Aschaffenberg(1911)首先加以描述的。后来,K.Schneider作了进一步的发挥,他所描述的不安全的人格障碍,成了目前举世公认的强迫型人格障碍的描述模型,《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精神与行为障碍•临床描述与诊断要点》(1992)中的强迫型人格障碍便是如此。
马斯洛认为,安全的需要是人的基本需要之一。但是,这要求在幼年时得到满足,否则,不安全感便会在心灵生根,成年后很难拔除。从小在安全、温暖和充满爱的环境下生活的人,容易有安全感。反之,从小被冷落被遗弃,或者母亲具有焦虑气质,或者缺乏母爱,父母严重不和等,这种人就很可能有严重而深刻的不安全感。
安全对于个体和种族都是头等重要的。动物(尤其是草食动物、鸟类等)的交配繁殖总是要寻找到安全的处所后才进行。一旦出现被侵袭和被攻击的威胁,动物的性功能甚至会出现抑制。由此可见,人类安全的需要是有物种演化上长远的根源的,其需要之强烈也就不难理解。
有不安全感的人往往用过分追求安全的行为使自己感到心里踏实,即使费去过多的时间、精力和财物也在所不惜。“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成了这种人的行动指南或座右铭。
人生中的风险是客观地经常存在的,绝对的安全是不可能的。这对大家都一样。有安全感的人“敢”字当头,如果天灾人祸临头,那也只有听天由命了。无安全感的人却不然,他不能忍受一般人能够泰然处之的并无什么危险的处境,总是过分追求安全,以致严重牺牲效率和经济原则。
有一位职工,某次因交通堵塞,上班迟到了。她从此4点即起床,赶忙准备好一切后便匆匆地去公共汽车站。她必须坐上首班车,这才心里踏实。如果再迟到,那确实无论如何不能怪她了。然而,每年三百多天,为了坐上首班车获得暂时的安全感,她每天比人家要少睡2~3个小时,付出的代价也太大。
严重地牺牲效率和不顾经济原则,有不安全感的人学习工作落后于人,缺乏成就感,所以从长远看来,他们的不安全感并不减轻,反而由于过分代偿而趋于严重。“转移”、“孤立”等防御机制(详见第三章)起作用,强迫症状便出现了。
未来对于我们大家来说都是不确定的。所谓生存焦虑,凡人都不可能绝对没有。健康人通过建设性的行为模式使自己体验着成就感,在从事感兴趣甚至强烈爱好的活动中体验着满足,在友爱的人际相互作用中体验着温暖和幸福,这一切便把焦虑和不安全感冲淡甚至淹没了。有不安全感的人,其时间和精力过多地费在追求安全上,上述健康人的愉快体验他们很少或几乎没有。这样一来,他们强烈地感受着人世的不确定性(uncertainty):未来变得完全不可预测,世界的变化似乎毫无规律,偶然和意外的事件实在太多。于是,他们便人为地制造“规律”,使自己心理感到踏实。有一位病人每天刷牙必须按左上、左下、右上、右下、上、中下的次序,每处刷三下,一遍完了再按同样次序和次数重复,总共三遍,不许多也不许少,更不能乱来。这种人做什么事都有刻板的程序和方式,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感到所生活的这个世界是有规律的。这种人不仅对自己强求(self—demanding),也强求亲人和同事按他们的规矩行动,否则,便会感到强烈的不安和焦虑。可以想象,这种人很难与人和谐相处,更不容易跟人家有亲密感了。
在一般人看来,这种人很“迷信”。其实,那不是任何一种作为民俗或意识形态的迷信,而是个人独特的所谓巫术化行为。有一位病人出门去买酱油,从出家门起,他就计数迎面碰见的人,到商店门口,总共碰见11人。他认为单数不吉利,什么也没有买裁走回家中。大家都知道,赌场上迷信是相当盛行的。这并不难理解,因为骰子究竟是单还是双,总是不确定的。每一次单双的概率都是二分之一,这是不确定性的极大值。赌徒为了免于焦虑和加强赢钱的信心,只好乞灵于迷信。有不安全感的人几乎整个生活都是在进行机遇赌博,这就难怪他们要发展各自独特的“迷信”了。
本节的讨论可以概括为下列公式:
p(n)=不安全感和过分追求安全/接受人生不安全这个现实,用有效行动发展人际关系 第六节 违禁性罪感
S.弗洛伊德在神经症病人身上看到了明显的或深埋着的罪感,并且发展了一整套理论,这是他对精神病理学的一大贡献。
其实,孔子早在两千多年前就有类似的认识:“内省不疚,夫何忧何惧。”(《论语-.颜渊》)这就是说,反观内心深处,丝毫没有罪恶感,也就不会有什么忧虑和恐惧了。
弗洛伊德的罪感学说可以追溯到基督教的原罪观念,但弗洛伊德将它发展成了一种系统的心理学学说。孔子在两千多年前的发现,在中国并没有发展成任何相应的心理学学说,这就只能从中国传统文化所固有的局限性里去寻找解释了。也许,泛伦理主义是阻碍我国科学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当然,我国文化过于看重现世(拒斥彼岸世界),过于看重实用和功利,缺乏西方那种理性之穷究性和不顾后果性,也是重要因素之一。顺便一提,中国人缺乏西方人那种深厚而广泛的宗教意识,固然有其积极的一面,但消极面也不容忽视。叔本华说过,人是形而上的动物。这话颇有道理。人类智慧的高度发展使个人总不甘心于一死便万事皆空。从某种意义上说,宗教是人类的一种普遍而恒久的需要。既然绝大多数中国人没有宗教信仰,也就只好采取廉价的代用品来弥补这个空缺了。这就是为什么在“文化大革命”以后的一段时期内各种巫术、迷信大行其道的根源所在。然而,心理治疗的原则之一是.文化的某个方面或因索,即使它为很多人所接受、认可,如果它不利予甚至有害于心理卫生水平的提高,也必需加以反对。这是心理治疗者的一种根本态度。
现在把话拉回来。
s.弗洛伊德所说的罪感其实只是违禁性罪感,但他却以为人类只有这样一种单一的和同质的罪感,这就不对了。例如,还有自我背叛性罪感,我们将在第五章讨论。
还有一点必须指明,弗洛伊德生活在强调原罪的基督教文化氛围中。他重视违禁性罪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他几乎不谈耻感,却与我国文化有所背离。这一点,将在下面一节里讨论。
儿童不识禁忌,言行肆无忌惮,也就免不了要受惩罚。惩罚的痛苦使儿童认识到哪些行为是坏的,也逐渐接受了父母、长辈的善恶标准。社会规范之个人化和个人的社会化,是同一过程之两种说法。惩罚一旦个人化和内在化,就成了自我惩罚。违禁性罪感的痛苦实际上就是自我惩罚的痛苦,所谓内疚、自责、自罪,听指即为此事。
‘违禁性罪感也就是神经症性罪感,因为这种罪感愈是强烈而深刻,它就愈是可能通过防御机制而形成各种神经症症状。
违禁性罪感有以下三种常见的情形:
一种生活风俗、人生态度和行为模式
实际上,这就是前面谈到的“应该之暴虐”。这种人倾向于谨小慎微,因为任何小过失都可以激发他们的罪感,即所谓触及良心的痛处。清规戒律把他们紧紧地捆住了。这种人倾向于禁欲主义,即使遇上节日和喜庆的场合,他们也绝不敢有所放肆,因为也们害怕罪感的侵袭。因此,享乐能力低下是必然的结果。所谓有福不会享和自找苦吃,大多就是这种人。一句话,根深蒂固的违禁性罪感构成了人格的核心,弥散性地渗透到了观点、态度和亍为模式的方方面面。
二、禁忌的象征化
这在第三章讨论“转移”汶一防御机制时还要谈到这里仅举几个简单的例子。
“淫”字的本义是过分、过多,引申义指男女间的不正当性关系。“秽”字的本义是肮脏,引申义与“淫”字接近。淫秽二字连用,表明不洁和肮脏,早已具有约定俗成的象征意义,这一点,中西文化不约而同。肉体不洁象征着灵魂不洁。以致许多强迫症病人整天没完没了地洗涤,似乎有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罪恶。S.弗洛伊德称强迫症为“禁忌病”(tabooillness),可谓切中要害。有些病人的禁忌已经明显远离社会习俗,病理性更加鲜明,例如,某病人回避一切圆形器物,吃饭盛菜一律用方形的食品盒,连写字也不用圆柱形笔杆而只用多面体笔杆,因为他认为做人应该方方正正,不应该圆滑。尽管表现形式相当荒谬,这一点病人心里也完全明白,但仍然不得不这样做。只有这样做,他心里才觉得好受些。对于神经症病人来说,荒谬意味着把现实加以非现实化,把道德加以非道德化,因为他们要逃避现实,要逃避道德上的自我惩罚。与此同时,在病人心目中,幻想的东西变成了现实,与道德无关的事变成了严重的道德问题。这就是心理冲突的辩证法。也可以说,荒谬是对不合理的违禁性罪感的反抗(“你不讲道理,我也不讲道理!”)。可惜,这种反抗不具有反思性(将自我客观化并作历吏的考察)和自觉性,所以只能陷于同一层次的重复之中(强迫症之重复性)。弗洛伊德的学说,随着他的研究重点从歇斯底里转向强迫症,变得越来越复杂和体系化,可以说主要是为了解释荒谬。弗洛伊德长于投情地(empathically)进入到病人的内心世界里去,但由于卷入过深,到头来使他的学说也不能免于荒谬。这里并没有贬意,伟大和荒谬从来就结有不解之缘。然而,如果我们原封不动地照搬弗洛伊德的理论,那就只有荒谬,伟大连影子也没有了。
三、混沌罪感
这是含胡笼统、不分青红皂白的罪感。例如,把观念和行动等同视之,把所谓“邪念”甚至自认不应该的想法一慨视之为罪恶;把儿童少年时的顽皮行为和小过失视为不可饶恕的罪恶而深埋于心底,从来不曾提到意识的层面用成人宽容少儿的态度对待之;把哀悼心情渲染成罪恶,似乎亲人病逝是他一手造成的,等等。
前面已经提到过,权利意识是禁忌意识之有效的对抗剂。对于违禁性罪感,权利意识也同样是有效的对抗。
本节的讨论可概括为下列公式:
p(n)=违禁性罪感 /权利意识 第七节 个人耻感
耻感就是感到可耻,这是一种强烈而痛苦的情感,极端的情况可以直接导致自杀。
耻感有两种:群体耻感和个人耻感。前者属于社会心理学和文化人类学研究的领域,与精神病理学无直接关系。但是,在群体耻感高度发展的文化里,个人耻感也较其他文化常见而强烈。S.弗洛伊德认为,耻感充其量只是分离焦虑与罪感的中间过渡形式,它本身并没有多大的精神病理学的重要性。这种观点也许适合弗洛伊德所属的文化。在我国(也许还有日本),如果忽视或不谈耻感,很多现象便无法理解和解释。《论语》有不少地方谈到耻。不属于儒家的管仲有言:“礼义廉耻,国之四维。”鲁迅先生说的“合群的爱国的自大”,显然是列强侵略奴役中国造成的耻感之过分的代偿。
当成人对光屁股的幼童说“羞!羞!羞!”时,耻感便开始萌芽。并且,耻感的高度发展可以持续到成年,但也有不少人罪感却是不发展的。再者,耻感源于担心被孤立、被遗弃和被轻视,与违禁性罪感源于惩罚不同。可见,弗洛伊德关于耻感的学说至少不适用于中国。
《简明牛津词典》(第5版,1964年)face(脸)词条下有这样的词组和解释:loseface,behumiliated,loseone,screditorgDOdaam。可见所谓面子,对说英语的人来说是舶来品。过分墨亘子:实际上就是强烈耻感的一种代偿。
耻感的社会作用在于使人从众、从俗。
个人耻感和群体耻感之间,似乎存在反比关系。这就是说,一个人如果群体耻感强烈.则个人耻感相对地不大明显。这种人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可以得到人们的认同和赞许。反之,个人耻感强烈的人一般对国家民族甚至家庭的利害荣辱都不大关心,他们一心想的就是自己那张脸有无光彩。我们常说“赏脸”,表明面子是要别人赏给才有的。这就为心理冲突提供了巨大的可能性。语云,“死要面子活受罪”。一语道破了耻感强烈造成的心理冲突。我门甚至可说,个人耻感强烈本身就是一种心理冲突。这种人特别不能忍受有伤面子的事,而热衷于别人对他的夸奖,即使言不由衷,听了也高兴。要得到别人的赞许,就必须迎合别人的价值观,这就容易使耻感强烈者陷于左右为难的处境。譬如说,张三欣赏服饰华丽,李四欣赏衣着朴素,那么,我怎么办?在张三眼里有面子势必在李四看来没有面子。正由于人们有着不同的甚至恰好相反的价值观,耻感强烈的人几乎时刻都有丢脸的危险,这就是“死要面子”势必“活受罪”的缘故。由于虚荣心太强,即使是人们不负责任的闲言碎语也使他们为之苦恼。想讨好所有的人。往往会得罪大多数人,这个道理并不难懂。然而,让这种人不解的是.争强好胜确实造成过度紧张,甘心落后于人难道就可取?爱面子虽然算不得什么美德,但人总不能死不要脸吧?关键在于,如果一个人未能牢固地确立个人相对独立的价值观,完全看人家的脸色行事,个人耻感的阴影就有可能笼罩他的一生。
在我国,自卑往往是个人耻感的别名。如果学习工作一帆风顺,经常得到老师或上级的好评,这种人可以显得自信而踌躇满志。一旦丢了面子,如受到老师的批评或失宠于权威性的上级,往往一蹶不振,陷于不能自拔的痛苦之中。
在事件发生的当时,过分爱面子的人往往极力克制自己,即使正当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敢反击。到了事后,丢面子的危险不复存在,便感到十分气愤。回到家里对父母或配偶发脾气,一个人关在房间里大哭大闹,确实毫无丢脸的危险,但这种过时的和无效的行为不但无助于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还可能破坏家庭和睦和愉快的气氛,徒增后悔的痛苦,并不能有效地恢复内心的平静和促进心情的好转。
在等级制度根深蒂固的社会里,一个人要做到撕破面子坚持原则,确实很不容易。这是心理治疗所遇到的文化阻碍之一。前面已经提到,对于文化之不利于心理卫生的消极面,心理治疗必须坚持反对的原则。明确了这一点,治疗者和病人真诚合作,总是可以找到妥善处理的途径。
父母对待子女的态度是子女个人耻感强弱的一个决定因素。在尊重人性的家庭里成长起来的人,个人的独立自主精神自然得到了发展。反之,如果父母根本不尊重子女的正当权利,经常凭个人的好恶决定对子女的赏罚,子女取悦于父母时给予夸奖,不听话就斥责,或者,父母本人就是极好面子的,通过模仿或认同,子女也就很可能成为过分好面子的人。例外的情况是,父母虽然极爱面子,但也很重视对子女社交能力的培养。在这样的教养之下,子女长大后虽然很爱面子,却可以是位八面玲珑善于应酬f人物,也就是说,也很善于照顾别人的面子,如此则心理冲突f可能性较小。‘
本节的讨论可以概括为下列公式:
p(n)=个人耻感/集体荣誉感;个人的价值观;应酬能力
其他在第一章有关亲子关系和子女教养的讨论中,一部分可概为下列公式:
p(n)=依赖/独立自主的精神
第四章行为研究的部分讨论可概括为下列公式:
p(n)=僵化而有限的行为模式/可塑的行为模式;丰富的行为储备
第五章适应与调节的部分讨论可概括为下列公式:、p(n)=重占有的生活(限于追求外目的)/重体验的生活(重视内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