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qizizhihua 发表于 2008-9-5 15:11:47

第九节割裂

把自我割裂成好的和坏的两部分而不能整合起来,作为一种防御过程,是S.弗洛伊德到了他生命的末期才认识的。主篇文章发表于他去世的次年(1940),被编入“标准版”的第23卷。

显然,这是一种不成熟的防御。儿童不是把自己或别人看做是完全好的,就是看作完全坏的,而不论哪一种的看法都不持久,以致常常在两极之间变来变去。刚才还既生气又伤心地说着“坏爸爸,坏爸爸”,可爸爸一哄他,亲热地抚慰他,眼泪还没干,同一个人立即变成了“好爸爸”,甚至骄傲地说:“我的爸爸可好了。”

儿童看电视或电影时最常提出的问题便是:这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由于缺乏整合能力,儿童只能将世界在他们以上 中的图像尽量简单化,待人接物和处理事物惯于使用“非黑即白”的断语。在写字时,有一点得意之处便把整个作品捧之为完美,而一量发觉有“败笔”就恨不得把它撕掉从头再来。由于孩子的情感晚因偶然的事件而大变,对自己或对别人的评价从一极转变到另一菜常 常是不可预测的。

有时,孩子们也感到左右为难,不知如何是好,这是由于他们正在体验着两价情感和意向(ambivalence),这是孩子们需要指导和帮助的重要时刻。成年人前后一贯态度和父母亲态度的一致有孩子难关。要不然,孤立(isolation)这一防御机制就会发展起来。S.弗洛伊德将孤立视为“阻抑”之“显著对立面”,这意思是说,“阻抑”把观念受聘意识而把情感保留在可觉察到和体验到的范围内,孤立则把情感受聘意识的领域,观念却保留在意识之中。有人视孤立主把情感跟观念内容分离开,使前者隐去。

S.弗洛伊德认为,孤立这一防御机制对于强迫症来说是独特的(peculiar)(1926)。但不少分析家并不以为然。有些人在经历一次精神创作后能够加快事件的经过,甚至包括谁知上的许多细节,但事件发生当时的情感体验却怎么也说不出来,充其量只是说“完全蒙了”、“吓傻了”“吓呆了”之类。这咱经验不少人有过显然与强迫症无关,对受伤的心灵却显然起了保护作用。

诚然,在强迫症中,孤立的表现突出而持久,确实典型而特殊。病人的意识成为各种观念角逐的舞台,任何一个判断正着说和反过来说对于病人都同样站得住脚。如果A和B两个不同的观念对于病人不带任何情感,毫无利害关系或价值等于零,那么A=B和A≠B这两个相互矛盾的判断对于病人便都言之成理了。病人没完没了地纠缠于形式逻辑之纷争与困惑之中,也就势所必然。这根源,我以为在于与目的二者不能互相转化。这个问题将在第五章中讨论。

kuqizizhihua 发表于 2008-9-5 15:40:05

第十节回顾与展望


过去,现象学的精神病理学和心理分析的精神病理学似乎水火不相容。在本的前半世纪里,美国精神病学界普遍认为现象学的描述是没有生气的,心理分析理论则占据着压倒的优势。1980年DSM-Ⅲ的出版可以看做是美国精神病学发生巨大转变的一个鲜明标志。心理分析理论在DSM-Ⅲ里几乎消失不见,而描述症状学成为诊断和分类的主要基础或根据。

但是,事情并非至此为止。

几乎与DSM-Ⅲ的出版同时,对防御机制的研究也采用了问卷和量表的方法,并且发展迅速。

1980年,T.B.Karasu和A.E.Skodol建议在DSM-Ⅲ多轴诊断系统的5个轴之外,再增加一个第6轴(axis vi:psychodynamic evaluation)。1987年出版的DSM-Ⅲ-R虽然采纳这个但在“附录”中却增加了“防御机制词汇表”(glossary of defense mechanisms),而在DSM-Ⅳ(1994)中,防御机制则成了“供进一步的诸轴”(proposed axes for fuyther study)之一了(pp.751~757)。

对防御机制进行经验的评估,迄今已有多种方案。举一个例子,A.M.Jacobson等人制订了详细的评估手册,第一中防御都按5级评分,共收录12种机制,以投射为例:

评分1:几乎没有投射之很少几个例子。

评分2:有投射之很少几个例子。

评分3:受检者常常把自己不承认的愿望、思想和情感错误地感知为别人的,导致明显的社交焦虑、防卫性、过分警觉和对人不信任。

评分5:受检者实际上把自己所不能接受的一切思想、情感和冲动都感知为源于别人,经常出现猜疑和夸大性质的明显歪曲。

评分X:无法评估。

这些评估工具(包括问卷、量表等)的设计和应用对心理治疗者是有帮助或启发性的,即使心理治疗者本人并不采用这些工具。

看来,在精神病理学的临床实践中,现象学和心理分析有倒流的趋势。这未来的理论整合中,心理分析中的合理合理部分将被加以吸收利用,而所谓超验心理学的概念可能被抛弃。

kuqizizhihua 发表于 2008-9-12 17:02:52

第四章行为研究


第一节惩罚

斯金纳(B.F.Skinner)的操作条件反射实验说明,一个行为的后果或效应决定着该行为此后出现的概率。这样,个体在特定环境下便形成一定的行为模式。这种行为模式不是生来就有的,而是在环境作用下发展起来的。

斯金纳虽然没有建立特殊的精神病理学学模型,但是,他强调惩罚在病态行为发生上的重要性,这对于治疗者理解病人和进行心理治疗很有价值。

惩罚是社会代理人为了控制人们的行为最常采用的方法。从惩罚者的角度看,这道理很明显,因为惩罚对于减少他们所不喜欢的行为来主有立竿见影的效应,而这效应又强化了者的行为,也就是说,惩罚的即时效应使惩罚者满意,惩罚者便倾向于再次使用惩罚。遗憾的是,惩罚所引起的复杂效应,很多人并不清楚。惩罚不能消除人们的行为储备,而只是在惩罚及其相关刺激存在的场合使行为出现的概率下降。

惩罚的第一个效应是激起行为人的情绪反应(如恐惧、愤怒),而这种情绪跟受惩罚的行为(如进食、性行为)可以是不是相容的。这可以说明食欲障碍、阳痿,性唤起困难或缺乏性快感等许多病例发病的根源。

惩罚的第二个效应是,事件过去以后,受过惩罚的行为本身可以引起跟行为不相容的情绪。有些病人一想起性行为就害怕,觉得不应该或可耻,可以从惩罚的第二个效应来理解。

惩罚的第三个效应是对结果的负强化。这就是说,逃避惩罚和回避条件化惩罚的行为被强化了,神经症性回避行为,归根到底来源于惩罚。

多拉和米勒(J.Dokkard and   E.Miller)的学说常被视为用行为主謠术语对心理分析理论的翻译。和力比多(libido)相应,他们认为有一种推动行为的内在力量,叫做驱力(drive)。驱力减弱的过程也就是学习的过程。推动行为的驱力可以使个体趋向满足需要的客体(如求食行为、求偶行为),也可以是回避(如逃避危险、威胁和痛苦)。在学习过程中,个体可以产生获得性驱力。食物偏好是在减轻饥饿驱力的过程中学到的,特殊的恐惧则是在减轻痛苦的过程中学到的。

驱力是个体产生行为反应和学习的先决条件。但是,特定行为的实际发生取决于环境情况。在任何特定环境是,可以不同的行为反应。有些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很大,有些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很小。按不同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可以将行为反应一有序的结构,这有时取决于当时个体的生物学状态,有时则取决于过去的学习经验。得到奖赏(使需要满足)的行为反应在有序结构中的行序上升,没有得到奖赏行为反应在有序结构下降。可见诸行为之有序结构是可变的。

当两个或多个驱力不可调和时,便导致冲突。原发的驱力之间可以,获得的驱力之间也可以冲突,冲突还可以发生在原发的和获得的驱力之间。就行为而言,可以有双趋冲突、趋避冲突以及双避冲突。

对于神经症来说,下述两种冲突最重要也是最常见:

1.   愤怒或攻击倾向与恐惧或回避逃遁倾向之间的冲突。孩子受惩罚是恐惧冲突的根源。如果孩子的怒是合理的,例如正当需要得不到满足,正当权益受到侵犯等,家长应该给孩子以肯定评价,并帮助孩子克服阻碍达到目标,或给予适当的补偿。如果孩子的怒是不合理的,最简单的办法是装着没有看见不予理睬,使怒无效而消退。也可以用转移目标的办法,这是一种积极的好办法,但要求父母作相当的努力。最坏的办法是惩罚,因为容易造成怒惧冲突。给神经症埋下祸根。发怒的能力是自我肯定评价所必需的。如果滥施惩罚,有可能使孩子逐渐丧失发怒的能力,长大后很可能成为一个退缩、怯懦、依赖性强、自卑而心情郁闷的人。

2.   需要与恐惧之间的冲突。儿童有强烈的好奇心,对新鲜事物特别敏感,喜好活动,如跑、跳、攀援、登高等,这些对促进智力和体力(包括操作技巧)的发展是不可少的。孩子的这些需要表现为行为时如果经常受到惩罚,惩罚激起的恐惧便可能与需要构成冲突。为了避免惩罚,孩子只好压抑自己的需要,逃走爱好便得不到发展,甚至就落落寡欢和缺乏生活追求的人。很多神经症人不清楚自己究竟需要什么,多的却是恐惧,担心和顾虑,往往与童年所受惩罚有关。

父母对子女实施惩罚,照例可以得到来自在社会的广泛而有力的支持,这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弱点(所谓天下无不是的父母)的表现。我们中间有很多有在正当权益甚至人身安全受到侵犯时,妈不愤怒,也没有正当防卫行为,这是什么样的家庭教养培育出来的国民性呢?其实,所谓邪恶,就是肆意践踏别人的权益。对自己的合法权益且谈不上正当防卫,与邪恶作斗争的正义感和英雄行为又从哪里来呢?

毛然(O.H.Mowrer)的学说有时被称之为两阶学说。在第一阶段,无关或中性刺激(就无条件反射或本能而言)由于条件联系而引起焦虑,也就是说,无关刺激成了危险的信号。在第二阶段,回避反应由于它有减轻痛苦的即时效应而得到强化,所以它持续了下来,尽管回避的延迟效应是不利的。这个学说做两因素学说。如果弱的资深先于强的惩罚被行为者所感受,适应不良的行为(神经病性行为)便可能持续存在下去,尽管总的说来惩罚多于奖赏。

和斯金纳一样,毛然也重视惩罚在病态行为发生中的作用。惩罚太多可以妨碍行为殾地信号的辨别,也就是说,行为者倾向于不分青红皂白把多种近似但实际不同的信号都看做是危险的信号,这就是妨碍行为者以不同方式处理问题之造就能力的发展。如果惩罚太重,行为者了为减轻痛苦,对危险生很小的信号也极力回避,行为模式主要是防御性的。有许多处境,只有亲身参与其中才有利于正常的成长,才能促进社会适应能力的提高和发展,病人却一律回避。难怪毛然说,神经症病人是这样的人,他“学会了如何不去学习”(has learned how not to learn)这话十分精辟,它可以说明各式各样神经症性借口的来源。一位神经症病人完全清楚,他的最主要的毛病或弱点就是缺乏社交能力,跟人打交道时不知所措,不知说什么好。他也完全同意治疗者的观点,只有在社交实践中才能逐渐提高社交能力,但他却极力回避与人交往。他的借口很多:“社交会妨碍学习”;“现在世风不下,我害怕会上当受骗,也担心会染上不良的习惯”;
“我怕人家会看不起我,当众丢脸”;等等。这些似乎有理的“借口”表明,这位病人确实已经“学会了如何不去学习”。


儿童通过惩罚得知在父母心目什么行为是坏的和应受惩罚的。为了免于下一次的惩罚,儿童不假思索或被迫接受了父母的观点,禁忌意识便发展想来。极端的情况便是神经病,这种人满脑子都是禁忌,思考和行为总是“怕”字当头:怕挫折失败,怕犯错误,怕出洋相丢脸,等等。惩罚导致对情欲的压抑,但即使是过分的压抑也不可能消灭情欲。情欲的反抗和蠢蠢欲动。使病人产生模糊而深埋着的罪恶感,这不是第二章讨论过的违禁性罪感。也就是安吉尔所说的“病态的良心”,这是惩罚之最严重的恶果。

惩罚的极端情况叫做虐待。虐待儿童是指父母之一方或双方对孩子施以身体伤害或严重忽视孩子的温饱或有病不管等情况,也指并非父母但对孩子负有照顾生活之责任的人的上述情况。

医学界最早的正式报告发表于1946年美国放射杂志上,报告人用放射线摄影确证孩子的肢体长骨有多发性骨折,而孩子判定为检查是因为头部外伤(慢性硬膜下血肿)。最后终于真相大白,孩子的伤完全是父母造成的。1962年,“挨打孩子综合症”(battered child syndrome)引起了广泛的注意。据英国学者格拉汉(P.Graham,1979)和流行学调查,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每1000人中每年有3人受到身体伤害的虐待,另外还有7人严重被忽视或遭受性虐待。又据狍尔文等(J.A,.Baldwin and J.E.Cliver)的随访调查,受严重虐待的孩子中有10%死亡,存活中有四分之一智力发育有障碍。国内情况虽然还没有确切的调查数据,但估计情况不可乐观。可以举报纸上的一篇报道作为例证。这就是1992年11月21《羊城晚报》关于广州市小学教师惩罚学生情况。据报道,学校教师的惩罚真是五花八门,如罚站、罚跪、罚蹲、罚跑、罚倒立、罚扫地..............有了孩子上课多说话,教师干脆用不干胶纸给他的嘴贴上封条。等等

为人师表者尚且如此,我国大量文盲半文盲父母对待孩子的态度就可想而知。

据西方研究,经常惩罚子女甚至虐待子女的父母群有下列特点,过于年轻;有人格障碍;有精神科病;经济困难;过去有犯罪纪录;婚姻不和或破裂;私生子;等。他们之中很多人有过不幸的童年,在童年并不限于所谓下层社会。某些享有社会声誉、温文尔雅的绅士、贵妇人被揭发为子女虐待者,往往使人甚感意外。其实,在这里起作用的最重要的因素,是父母的人格或精神健康水平。若从父母和子女两方面来考察,是最重要的共同因素是,亲子之间未能建立亲密的感情联系。(M.Rutter,1981)

就孩子本人的特点说,老是哭个不停是挨打的常见的原因,婴儿有两种典型:一种典型是健康,长得好看,很少哭,常常微笑,总之,十分逗人喜爱。他们吸奶、大小便有规律,睡眠也安稳。另一种典型是所谓不好带的孩子,他们吸奶、大小便、睡眠等方面的问题多,健康问题多,情绪问题也多,年龄稍大往往变得倔强而怪僻,或者特别多动。按理说,不大健康的孩子需要更多的爱。遗憾的是,事实却往往相反,孩子愈不健康,教养僡是不良,亲子之间的相互作用形成恶性循环,少数孩子长大走上犯罪的道路。这究竟是谁的过错?孩子从小到大的历史留给人们的,照例是一堆疑问和深深的遗憾。

kuqizizhihua 发表于 2008-9-13 14:44:23

第二节过分保护


父母对子女的过分保护,主要包括互相联系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包办代替,另一方面是过分的控制(限制自由)

这方面的动物实验很难设计,所以即使是在大厚本的动物行为实验的综述性专著里也没有见到过。

梅尔札克(R.Melzack,1975)将一种苏格兰猎犬(活泼、跑得快而且凶猛)从生下来起就单个地完全孤立地放在笼子里饲养,剥夺了来自环境的一切正常刺激,甚至连身体的撞击、敲打和摩擦等都没有。这种狗成熟后对有害刺激的反应令人惊异。用点燃的火柴去接近狗的鼻子,狗反射性地后退,但接着很快又用鼻子来“嗅”点燃的火柴,如此反复甚至达3次之多。用针扎狗的肢体,狗几乎没有痛觉的行为反应。当针刺透皮肤时,狗照例的反应是趋向针,而不是逃避,也看不出什么情绪反应。在正常环境下生长的同窝的狗却大不相同,它们对有害刺激的即将到来反应迅速,实验者几乎无法用针或点燃的火柴去接近它们。

这种实验虽然是有关痛觉的研究,它证实个体引起痛觉的刺激的反应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过去的经验。但是,这种实验对我们理解过分保护的害处也有启发。过分保护使人缺乏很多至关重要的亲身经验,使长大后适应社会发生困难。

尝试与错误(trial and error)是学习的一种基本形式。它比条件反射更基本,因为没有神经系统的单细胞动物也有这种学习行为。可是,很多人忽视了这种学习的重要性。幼童相当部分行为错误照例只是达不到目标,却并无危害。如果不加限制,也不包办代替,幼童将继续实践,通过尝试与错误,使行为日臻有效。如果加以限制或制止,尤其是给予惩罚,幼童将不再尝试,这就阻碍了适应性行为的发展。神经病人的行为储备往往是很有限的,例如不会社交,至少,不富于用不同的方式去与不同的人交往。这使人有理由推断,他们在儿童少年期受的限制太多,有夶多包办代替,被剥夺了在实践中发展行为储备的可能性。

包办代替指父母完全代替孩子做许多他们力所能及的事,同时也不注意培养孩子独立生活的能力和技巧,反而培养孩子的依赖心理。孩子已经能够自己吃饭了,父母却要喂他们吃;孩子已经上小学了,父母仍替他们穿衣服;如此等等。父母似乎总是怕孩子做不好,不忍心让孩子面对困难和经受挫折,或者怕耽误时间。从表面上和眼前看,包办代替似乎对孩子有好处,并且也节省了父母等候的时间,但从长远看,对孩子却非常不利,因为剥夺孩子实践的机会,使孩子得不到锻炼,也就阻碍了孩子的成长。

过分控制指父母对子女实行直接的和尽可能完全的“全天候”的控制。孩子的活动被限制在卧室和起居室内,或限于母亲的身边。充其量不超过母亲视力之所及。孩子想到户外游戏或到邻居家找同龄人玩耍,总是不被允许。这样,来自家庭以外的一切影响都被切断。即使外出,父母总是牵着孩子,绝不撒手。不让孩子跟其他孩子接触和游戏,唯恐孩子受人欺侮和受到不良影响,有些母亲甚至禁止父亲管孩子,似乎只有把孩子完全置于个人控制之下她才满意。这种母亲对孩子是绝对权威,强调孩子要听话、要服从,用各种清规戒律约束孩子,干预孩子的个人意志,防止和制止孩子的独立行为。父母对孩子频繁地发布指示和禁令,如不许淘气,不许闹,不许跑,不许跳,坐着不许动,手不许这儿摸那儿摸,身体要坐直........没完没了的指责和纠正。

过分保护的母亲倾向于将孩子幼稚化,即将孩子看成比实际年龄要小得多。这种母亲跟孩子的身体接触过多。已经好几岁了,还经常长时间搂抱在怀里,像婴儿一样。幼稚化的另一个表现是,跟孩子说话喜欢用儿语,有些话几乎只有母子只有母子两个人懂。“小宝贝”,“我和乖孩子”等话不离口,甚至已经成年了,称呼仍用乳名。

以上说的是过分保护的主要表现。

下面,我们来考察过分保护对孩子有什么不利的影响。简述如下:

1.独立生活能力差。童年时动作笨拙,远不如健康的同龄人。上中学了,连个人生活也不能自理,如不会洗衣服,掉了纽扣不会缝,连面条也不会煮,更不会上市场购物。

2.社会化不足。这就是童年而言。到了青年期,则表现为社交无能,缺乏社交动机,过分害羞,见了生人感到无话可说,不知所措。

美国精神病学协会给儿童制订了社会化不足的诊断标准(DSM-Ⅲ)很有参考价值。如果下述五条只符合一条,或者一条也不符合,就是社会化不足:(1)至少有一位同龄朋友,且友谊维持至少6个月之久。(2)在看不到有什么即时的好处的情况下能够主动帮助别人。(3)做了错事造成了明显的不好后果但并未被人发现时感到难过或后悔。(4)别人做了对他不利事有损的事,能够原谅而不指责别人,也不告状。(5)对朋友或同伴的福利表示关心,或者能够分享别人的幸福与快乐,如为另人生日、考试优秀、获奖等感到高兴,主动向别人祝贺。

显然,过分保护造成童年社会化不足,是一种严重的情况,因为童年的社会化也就是健康性格雏形的发展形成过程。

在过分保护下长大的青年,学校成绩可能优秀,但一出校门跨入社会就会碰到难以克服的困难,所学知识技术无法发挥作用。因为他们一点儿也不懂人情世帮,不会处理人际关系,不会跟人交流思想以利合作,更谈不上组织才能。

3.性心理不成熟。对父母过分依赖,使感情完全固定在父母身上,除了父母以外,对谁也爱不起来。

4.自我中心。不理解不体贴别人的心情,从来也不从别人的角度考虑问题。童年的自我中心很可能成为成年后不健康而又很难改变的性格之核心部分。

5.不负责任的行为。过分控制使孩子经常有不自由和受压抑的体验,有时便爆发为不合理的冲动行为。逃学、骂街、斗殴、偷窃、破坏公物等在受到过分保护的儿童少年中不少见的。这种行为对于行为人来说是一种解脱,行为本身伴有一种冲破约束的快感。这样一来,每次不良行为都被快感所强化,所以容易成为习惯。过分保护伤害了孩子的独立和自由,使孩子心情不舒畅。但孩子并不知道他的不愉快从何而来,只能体验到民泄行为给他带来的快感。事后,孩子也知道,他的破坏性或攻击性行为不对,但时隔不久,老毛病还是重犯。孩子本从想改也不知从何下手,家长、老师往往也分析不出根源何在。但是,如果让孩子离开父母亲一段时间,例如到夏令营去生活几个星期,孩子的独立精神得到发挥,自由不爱限制,好奇心和创造性受到鼓励,不负责任的行为也就,甚至消失了。

家长和教师往往侧重于跟孩子讲道理。其实,孩子何尝不懂得骂人、打人等行为不对。筹建在于,如果循规蹈矩意味着按父母的指示和禁令行为,意味着不自由和心情不愉快的体验,而任何的指示和禁令行动,意味着不自由和心情不愉快的体验,而任何一种形式的“胡作非为”当然会给孩子带来快感。这就是孩子反常行为炎奥秘所在。用第五章的术语来说,孩子的“胡作非为”首先而且主要是为了内目的,如果也有外目的,那是后来附加的。

6两价性依赖。过分保护造成孩子对父母强烈的依赖情感。生活细节全需父母代劳,精神上就谈不上独立。过分保护限制了孩子的自由和自主性,这就同时也造成孩子的不愉快和对父母的不满,不过,这种不满照例是受着压抑的,孩子本人并不清楚地认识到。到了少年期,冲突逐渐尖锐化。在有些人,两价性依赖已经成了性格的核心部分,这就为神经症性心理性冲突提供了发展的土壤。

过分保护是一种不良的教养方式,其表现和恶果上面已经作了说明。现在,我们来看看其根源何在。

一般地说,过分保护主要是来自母亲,父亲常是协从者。

施行过分保护的母亲,大多是本人基本需要未得到满足的人,因此也可以说她们多少有几分病态,对子女的过分保护只不是是满足自己需要的一种。这种母亲有被爱的渴求,而他们渴望子孩子那里得到爱,似乎只有孩子对她们忠诚、驯服和一刻也不离开,才能止住她们感情上的饥渴。有些母亲有强烈的不安全感,她们把本人的不安全感转移到了孩子身上,时刻为了孩子安全焦虑,这当然也容易导致过分保护。有的母亲有强烈的占有欲,除了占有,她们几乎没有其他形式的满足,而如果名利、权势等的占有似乎没有什么希望了。他们也就只好把占有的对象转移到了孩子身上。

在 旁观者看来,过分保护的事实和它的害处是容易看清楚的,道理也不难懂,但施行过分保护的母亲却照例毫无自知之明,也听不进去别人的忠告。因此,过分保护大多得不到矫正。通常,通常,孩子发生了明显的情绪、行为或品行障碍,或者,母子矛盾尖锐化,这时才求助于心理咨询专家或其它专家。问题首先在子女身上暴露出来,根子却在父母。最好的办法是预防,就是已婚妇女和准备做母亲的人事先接受培训和心理咨询。

kuqizizhihua 发表于 2008-9-15 23:49:42

第三节 模仿


班杜拉(A.Banddura)的社会学习理论虽然也借用了强化这个概念,但他更重视模仿。他区分了两种不同的模仿:模仿学习和模仿操作,后者必须强化,而前者在没有强化的条件下仍然发生。在混乱的家庭环境中长大的儿童,往往直接模仿成人的不健康甚至病态的行为。由于模仿,本来需加以抑制的行为去不抑制,无需抑制的行为反应却被掏了。班杜拉强调,恐怖症行为并不是源于对有害客体或处境的反应,而是亲眼看到别人的恐惧反应或受伤的后果。对抑制性反应的模仿,使儿童不去臭味相投应付困难而一味回避或退缩。父母亲发脾气也可以引起儿童模仿,以致在没有相应的和足够的刺激的情况下儿童也会发脾气,也就是说,此时,儿童发脾气是一种适应不良的表现。

人们普遍认为,身教重于言教。这从儿童富于模仿的角度说来是很有道理的。所谓潜移默化,所谓有其父必有其子,模仿都起了重要的作用。

盖德 发表于 2008-9-16 09:11:50

kuqizizhihua:辛苦咯。

kuqizizhihua 发表于 2008-9-16 11:01:10

只要让大家都好起来,就是我最大的愿望。

kuqizizhihua 发表于 2008-9-16 11:02:53

第四节  母爱剥夺


    这里讨论的母爱剥夺是广义的,它可以是完全的或不完全的,可以是长期的或短期的。母亲不喜欢孩子也是一种母爱剥夺。所谓剥夺,也就意味着每个人都有享受母爱的权利。

    哈洛(H.F.Harlow)的社会性剥夺实验是很有影响的。据观察,在自然条件下,婴猴与母猴的关系要经历几个阶段。最开始,婴猴与母猴的亲密接触行为完全是反射性的,这是为了保证营养和得到保护的一种生来就有的机制。随着随意运动功能的发展,进入依恋期,此时出现非营养性的相互作用,“跟随”和“模仿”这两种行为机制开始起显著的作用。接着是安全期,婴猴的探索行增多,母子相互作用的频率下降,婴猴与环境中其他客体的接触频率上升。最后,随着与环境的接触增多,婴猴逐渐进入分离期,伴有依赖行为的母子关系告终。

    哈洛将恒河猴的婴猴与它们的母亲隔离开,结果婴猴出现各种异常的行为表现。这就是所谓剥夺实验。剥夺开始的时间愈早,持续的时间愈长,导致病理行为的可能性愈大。

    哈洛认为,除了满足饥渴这一需要以外,母猴为婴猴提供接触舒适(contact comfort)的经验很重要,因为它能推动婴猴情绪的发展。剥夺了接触舒适经验的幼猴不但没有亲密的情绪和行为的流露,而且,在危害性刺激作用时,幼猴显示高度的恐惧和类似孤独症的行为,而不是逃向母猴或进行探索。哈洛还认为,接触舒适经验与生物学需要的满足(使驱力下降)并无相关。这是一个很不寻常的观点,因为学习心理学家一般地都把适应性社交行为看做生物性强化的延伸或扩展。

    哈洛还有一个重要的观点:同辈群体经验对正常行为的发展也有关键性的作用。他认为,同辈群体经验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弥补接触舒适经验缺乏造成的缺陷。反之,有适当营养和接触舒适经验的猴子,如果剥夺了同辈相互作用的机会,仍然会显出严重的病态行为。这种雌猴成熟以后.有显著异常的母亲行为,它们不理睬甚至攻击自己所生的婴猴。

    显然,哈洛在猴子身上所做的实验和观察.对于我们理解人类适应不良行为的发生机制是很有启发的。总起来说,这些在猴子身上做的实验和观察所得的结论,跟人类子女教养的经验是一致的,即:母爱和同辈交往经验对于一个人的健康成长是不可缺少的。   

    婴幼儿与母亲分离引起的异常反应,现在总称之为分离反应(separation reaction)。这种反应大体可分为三期:一开始是抗议期,此时婴幼儿大哭不已,如果能说话就反复哭着喊妈妈,而且活动增多,烦躁不安,易激惹。如此持续一周左右,“抗议\"逐渐停止,婴幼儿表现沮丧,退缩,活动减少,无精打采,对周围环境中的变动不关心、不注意、不感兴趣也没有反应,满脸愁容,大声哭喊转变为啜泣,这叫做抑郁期。大多数婴幼儿经几周即进入康复期,逐渐恢复到原来的状态。

    最早关于人类母子分离的研究之权威性报告是1960年鲍尔比(J.Bowlby)的论文。他认为,婴幼儿与母亲长时间分离可以导致类似成人抑郁症的表现。精神病学家称之为依附性抑郁(ana—cIitie depression)。然而,到现在为止,婴幼儿的这种异常经验和反应跟成年期的抑郁症究竟有什么关系,仍然见解分歧,而且没有一种观点是被证实了的。比较一致的意见是,严重的或长期的母爱剥夺与未成年人(18岁以下)的品行障碍有密切的关系。

    实际情况往往很复杂,而不只是单纯的缺乏母爱。父母不和或意见分歧使孩子不知何去何从,父亲的苛求、惩罚或过分保护,祖辈的过分保护等因素往往同时起作用。

    苛求对儿童少年的健康成长十分不利,它可以导致过分压抑情欲而形成心理冲突,也可以导致反社会行为。遗憾的是,许多望子成龙心切的父母对苛求缺乏正确的理解。他们以为,只要不骂不打,不采用任何强制性手段,就谈不上苛求。其实,一切超过儿童发育年龄的要求都是苛求,即使对孩子提出要求时采取耐心说理的方式。同样,惩罚也并不限于打骂,限制自由,侵犯儿童应享有的权利,不理睬,不爱抚,不给应有的鼓励和赞许,以及叨叨唠唠,都起着类似惩罚的作用。

    隔代教养在我国是相当常见的情况,因为许多母亲从事职业工作,无暇照顾子女。有人把这种情况造成的不良后果称之为隔代教养综合症,那是不恰当的,因为隔代教养并不导致特殊的综合症,不良的后果多种多样,它们取决于祖孙关系以及家庭环境中的许多变量。一部分祖辈像父母一样对孩子是的。有些祖辈唯恐孩子发生事故而无法向孩子的父母交待,采取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保险\"的办法,实际上是只顾身体健康而不管心理健康。还有些祖辈对孙辈并不感兴趣,更无爱心,他们只是基于义务或回报子女的赡养而不得不照顾小孙子。有些祖辈对子女把自己应负的教养责任推到他们身上颇为不满,经常叨唠抱怨,甚至把对子女的不满发泄在孙辈儿童身上。尽管这些情况都不利于甚至有害于儿童的健康成长,但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却各不相同。

    隔代教养还往往留下持久的后患。孩子长大到一定的年龄(上小学或上初中的年龄)便离开祖辈回到父母身边,但亲子之间并没有什么感情,缺乏亲密关系,这就给后来的亲子冲突埋下了根苗。

kuqizizhihua 发表于 2008-9-16 11:05:54

第五节 游戏


    作为动物学术语,游戏指动物在缺乏正常刺激时呈现出的行为,或由正常刺激引起但并没有完成全套仪式化行为模式的行为。游戏行为只见于哺乳动物和鸟类。游戏常见于未成年动物,是学习成年行为的过程的一部分。小猫和其他未成年猎食动物的游戏行为大多是用以练习捕食技能。成年动物也游戏。马、牛和其他有蹄哺乳动物,有时无缘无故地奔跑、相互追逐和尥蹶子。狗用进攻姿势来诱使其他狗参加争斗游戏。(摘自《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第9卷,第205页)。

    游戏是幼童学习的一种主要形式。不仅如此,游戏是儿童健康成长不可缺少的要素行为。在两个人以上的共同游戏中,儿童学会社交和互相理解。许多不同种类的游戏都有其特殊的游戏规则。童年学会了遵守游戏规则,成年后遵守社会行为规范就会容易些,不那么勉强。

    从文化的角度看,人生既有严肃性的一面,也有游戏性的一面。《三字经》这本宋朝末年编写的蒙学教材,800年来一直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流传,影响是巨大的。此书结尾的几句“勤有功,戏无益。戒之哉,宜勉力\"可以代表我国传统文化对游戏之占优势的观点。遗憾的是,“戏无益”是根本错误的。许多为人父母者持“戏无益’’的观点教养子女,极不利于健康人格的发展。

先看看野蛮人和所谓原始部落吧。他们为了活命,就得冒着被野兽咬死的危险去打猎,那是极其严肃的事。可是,一旦打猎成功,他们便聚在一起或围成一圈,一边吃着用火烤熟的鲜美的肉,一边在篝火旁又唱又跳,尽情欢乐。游戏是人类文化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显而易见的。它促进理解,加强团结,鼓舞斗志,消除疲劳,增添生活情趣,等等。游戏之用,大矣哉!

    求助于心理治疗的病人中相当大一部分是严肃有余而游戏不足的。了解这些病人的生活经历时,常常发现他们的童年就是玩得很不够的。善于游戏的人,游戏本身就是目的,而神经症病人往往过分看重游戏的胜败,或者力图在游戏中一显身手,以获得人们的赞扬。这样一来,游戏就只是一种手段了。在游戏中与人发生争吵,伤了和气,或者输得一肚子气,这在神经症病人中是不少见的。也许,这些人需要补课,补童年游戏不足的课,学会体验游戏过程中的乐趣。这对于解决手段和目的之冲突可能大有启迪。

kuqizizhihua 发表于 2008-9-16 11:12:48

第六节 攻击行为


    作为动物学术语,攻击行为是动物伤害对手(并非为了捕食)或促使对手退却的行为。

    对哺乳动物的攻击行为研究最多。它表现出两种基本模式:进击行为(刺激丘脑下部的外侧及前侧引起))和防御性恐吓行为(刺激丘脑下部中心某部以及中脑的中央灰质区可引起)。

    导致攻击行为发生的因素很多:

1、引发性刺激。研究表明,只有很少几种刺激可特异性地起攻击反应。成年雄性动物的气味以及动物体表的颜色,就属于这种特异性刺激。陌生的同种动物,特别是当它它们逼近(包括逼近自己的配偶或子代)时常引起攻击反应。

    有领域行为的物种,当两个同种动物在领域交界处相遇,往往引起互相攻击。但争斗通常只限于几个回合便决定了胜负,负者以特殊的仪式化行为表示屈服求和,胜者也以特殊的仪式化行为显示自己的胜利。领域行为可避免种群过于密集,使交配育幼免受干扰,仪式化行为可以把伤亡减至最低限度,所以都是适应性行为。

    有些物种的群体形成了牢固的等级制结构,这既有助于减少不必要的攻击行为,也可以在不利的环境下保证高等级个体的生存(以最低等级的个体之死亡作为代价)。

    2、促进性刺激。疼痛、躯体不适以及任何挫折都使动物易激惹性增高而表现出攻击行为。

    3、强化因素。捕捉猎物和进击行为本身可以强化攻击行为。

    4·生理影响。雄性性激素可增强多种动物的攻击性。某些种的雌鼠在孕期攻击性增高,这与其体内孕酮水平增高有关。脑底部杏仁核损害可使动物驯服,攻击及防御性恐吓、逃跑等行为都减少。

    洛伦兹(K·Lorenz)把攻击视为一种驱力或本能。他认为攻击行为对种的生存有利,人类的攻击行为有其先天的基础。

    攻击行为有它的演化过程。蚁群之间的战争是大家都看见过的。鱼类同种间的攻击行为已是动物学家研究很多的课题。爬行动物有互咬、用尾打击等种内攻击行为。鸟类和哺乳动物已发展了高度分化的象征性和仪式化行为,以减少不必要的攻击和争斗。

    自然选择使动物演化出高度的结构和功能节约性,个体身体器官的设计使人惊叹大自然的巧妙。社会约定的竞争使某些动物演化出惊人奢侈的形体装饰,与自然选择之节约性呈极其鲜明的对比,如:大角羊雄体的角弯曲成螺旋形,外侧的弯曲部分可长达1米以上;雄孔雀体长75厘米,后面却拖着一条约1 50厘米的长尾。这些都只是为了求偶时竞争取胜的表演。其实,人类两性的不同服饰和为博得异性青睐的表演行为,性质与动物并无二致。动物学家把社会定义为个体的组织,它能够为成员之间的竞争提供约定的范式和规则。面对种群外的大环境,社会组织有利于种群之持续存在。对种群内部来说,社会组织既可减少不必要的血腥斗争,又使攻击这种有利于种族生存的本能不至于退化而采取约定的方式表现出来。总之,动物演化使攻击本能在种内变成了愈来愈具有象征性和仪式性的约定竞争形式。

  人类的仪式行为可以视为一种无言的交往。就交往而言,仪式和语言有共同的功能。过去.人们往往重视仪式与神话的关系而忽视了对它本身的研究。现在,许多欧美人类学家倾向于仪式的功能学说,也就是说,重视仪式在社会中的功能,通过个人需要和社会需要来解释仪式。仪式涉及神圣和世俗两个领域。困难在于,我们很难在二者之间划清界线。也许,仪式的重要作用之一在于它为从神圣到世俗提供了一座桥梁。

    这些动物学和人类学的研究对于心理卫生科学和心理治疗很有用处。

    社会化的内容之一是,将个人有其先天基础的攻击性塑造成符合社会竞争之约定俗成方式的行为模式。实际上·所谓正常人都在社会化过程中发展了这类行为模式。

    如果社会化出了问题,攻击行为严重地违反了社会的约定,便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当一个人患精神病时,攻击行为可以赤裸裸地表现为伤害别人身体的暴力行为,也可表现为对财物的破坏。

    神经症病人一般地并不犯罪,也没有精神病人那种赤裸裸的攻击行为,但他们的攻击性之社会化并未完全整合于人格之中。他们可能不情愿采取约定俗成的行为方式,这使他们成为社会竞争中的失败者,或者虽然取得了成功,却不能免于心理冲突。还有一些病人自称是“刀子嘴,豆腐心”,他们似乎无意与人为敌,却经常在言语上得罪人。他们不知道,这种言语性攻击正是攻击性未能完全社会化并整合于人格之中的表现。临床上见到不少男性病人,他们由妻子陪伴来门诊,病人沉默着而妻子滔滔不绝,说丈夫“死脑筋”、“倔脾气”、“既没有本事又不服输”等等,似乎对丈夫的毛病看得很清楚。然而,心理治疗者却看到病人烦恼的另一根源,他们的妻子攻击丈夫已经习惯成自然。如果不同时治疗妻子,丈夫的神经症恐怕很难有明显的改善。

    近些年来,青少年独生子女对父母实行暴力攻击的案例在临床工作中有增多的趋势,这几乎完全是过分保护的结果。处处顺从子女的需要,使父母在子女心目中早已毫无权威性。另一方面,包办代替和限制子女的独立自主性,使子女在家庭外很难适应而屡遭挫折,这样,他们便把不满发泄在父母身上。然而,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并没有反社会性人格障碍,他们走出家门便活像迷途的羔羊,而只敢在家庭里称王称霸。

    前已提及,洛伦兹认为,动物的攻击性是本能性的,人的攻击行为也有其先天的基础。但由于人的攻击行为涉及战争等重大问题,人们的意见就有了分歧。作者认为,对此有理论兴趣的人可以继续研究探讨,但从实践和应用的角度看来,攻击性是否是本能的问题并不特别重要。重要的是,人的攻击行为可以为各种目的服务,如财富、异性、权势、地位等。事实上,作为手段的攻击行为在我们的生活中是随时随地都可以见到的,并且在相当长的未来也不会消失。目的非常诱人,手段使用频繁,手段之目的化就是势所必然。不少人以背后说人坏话、挑拨是非、造谣诽谤为乐事,乐此不疲,似乎手段已经目的化了,这就成为人际关系研究和心理治疗所必须重视的一个大问题了。

    再者,动物种群(animal population)有自调节行为,即通过领域行为、攻击行为和显示行为等保持个体之间一定的密度。这在开始也许完全是为了保障食物供应,但是,经过长期演化,种群的自调节已经成了食物和生殖以外的一种相对独立的需要了。

这就是说,有种群自调节行为的动物除了保障食物、生殖和安全以外,个体还需要一定的活动空间。用小缸养鱼,即使食物、空气、酸碱度和温度等条件都很好,小鱼还是长不大,因为生存空间太小。遗憾的是,人类早已丧失了密度自调节能力;但动物祖先的遗传属性我们似乎仍能体验得到,这就是,我们每个人总需要一定的时间独自呆着,24小时总是跟别人在一起会觉得有些不自在,甚至莫名其妙地烦躁,甚至易激惹。这也许可以部分地说明,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吵架为什么如此常见。在这样有限的生存空间中,许多人生活不自在、不舒畅,一部分人形成了持久的心理冲突.这在宏观上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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