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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自己读大学,小姑姑主动向我承诺:要给我点钱,作为我读大学的鼓励,一定会给的,而且给的数目跟她其他侄子(也就是我堂哥,堂姐)是一样的 但事后根本就没有兑现 我就很恨她,作为姑姑不讲诚信 决定以后再也不理她了
1,我有个很强的观念:姑姑给钱给其他侄子,而没有给我 就是不公平 老师,怎么认为呢
早几天问姑姑的一个朋友"如果我现在跟姑姑说,她还会兑现3年前的承诺吗" 姑姑的朋友很肯定的回答:不会,事情已经过去3年,她早就不是当时的心情了 姑姑的朋友还告诉我:姑姑是因为跟我爸爸有矛盾,所以才对我不好的
2,我的观点:作为姑姑就应该一诺千金,不管和我爸爸有什么矛盾,我是她侄子,她必须无条件地把上一代和下一代的事情分开,我本人没得罪她,她就应该给我和其他侄子相同的待遇 所以我决定再也不理她
老师,您怎么认为我的这2个观点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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