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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强迫症患者大都属于极端理性思维型人格,就是说强迫症患者比普通人更不容易失去理性和理智,基本不存在器质(物理)性病变,也就是说患者的大脑、神经系统等客观人体器官是完全正常的。吃药靠麻醉神人体经系统等方式治疗(实际上不能称做治疗),对患者的客观大脑进行影响,靠干预大脑的正常工作来达到减轻患者的痛苦。吃药当然会起到一定的作用,药物干扰了思维器官当然会间接的影响患者的思维活动,但是决吃药不是治疗强迫症的正确途径。靠药物“治疗”强迫症是不符合道理的。思维领域的问题必须在思维领域解决,虽然客观思维器官影响着主观思维,但是决不能依靠药物野蛮的“干预”人类思维器官的正常思维功能。况且强迫症患者的客观思维器官都是很正常的,相反某些药物如果使用不当还会破坏患者的身体(思维器官),并且这种客观上的破坏一旦形成是很难弥补的。药物可以影响患者的思维活动(如能不能正常的去进行思维活动),但是药物不可能影响患者思维里的内容和患者的观点。当然药物并不是毫无价值的,在适当的时候药物可以起到辅助治疗的作用,如当有的患者情绪过于激动需要冷静的时候,患者过于痛苦急切需要暂时舒缓一下痛苦的时候等等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治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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