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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注意到网站关于森田疗法的“顺其自然”有许多讨论,在最近参加的强迫症咨询与治疗的高级研修班里回龙观医院的大夫们对此有一些进一步的解释和修订,我觉得非常好,在这里与大家分享。他们从三个层次理解“顺其自然,为所当为”:
1、“忍受痛苦,为所当为”-不但要求忍受强迫观念带来的痛苦,该做什么就做什么,而且要主动、积极地行动,越是出现强迫观念越要进行有意义的活动。
2、对于强迫动作和强迫行为,要求“忍受痛苦,有所不为”-即任强迫观念出现,坚决克制强迫行为,此观点对治疗伴随强迫观念的强迫动作是非常重要的,直接关系到疗效。
3、"寻找痛苦,为所怕为”――在要求患者积极从事有意义活动的同时,还应主动接触引起强迫观念、恐惧、焦虑、紧张的对象,这在患者初步掌握“顺应自然”的原理,消除部分强迫症状后就尤其重要,是达到治愈目标的必要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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