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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l=3,] 厌恶疗法
厌恶疗法又叫\"对抗性条件反射疗法\",它是应用惩罚的厌恶性刺激,即通过直接或间接想象,以消除或减少某种适应不良行为的方法。厌恶疗法的特点是,治疗期较短,效果较好。厌恶疗法的使用,从资料看,确实源远流长,中国古代妇女为了避孕,故意延长哺乳时间,以致小孩到了6~7岁仍未断奶。而此时,要使孩子断奶,成人往往只能采用在乳头涂黄连或难看的颜色,使儿童望而生畏,产生厌恶感,以达到断奶的目的。
现代临床心理医师也在使用这种方法帮助人们戒酒,让嗜酒者服吐酒石,或注射阿朴吗啡、吐根碱,在即将出现恶心时,让嗜酒者饮酒。如此每天一次,重复7~10次,直到嗜酒者不使用药物而单纯饮酒也出现恶心,对酒产生厌恶情绪止。此即说明条件反射已充分建立,以后每年仍可作1~2次巩固性治疗。据莱蒙(Lemere)所行的4096例以此种方法戒酒的效果统计,一个疗程治疗后,维持戒酒5年以上者占38%,维持10年以上者占23%,其余的人以后又继续喝酒。
厌恶疗法的一般原理是:利用回避学习的原理,把令人厌恶的刺激,如电击、催吐、语言责备、想象等,与求治者的不良行为相结合,形成一种新的条件反射,以对抗原有的不良行为,进而消除这种不良行为。
厌恶治疗的形式以有下列三种:
第一种是电击厌恶疗法。即将求治者习惯性的不良行为反应与电击连在一起,一旦这一行为反应在想象中出现就予以电击。电击一次后休息几分钟,然后进行第二次。每次治疗时间为20~30分钟,反复电击多次。治疗次数可从每日6次到每二个星期一次,电击强度的选择应征得求治者的同意。
第二种是药物厌恶疗法。即在求治者出现贪恋的刺激时,让其服用呕吐药,产生呕吐反应,从而使该行为反应逐渐消失。药物厌恶疗法多用于矫治与吃有关的行为障碍,如酗酒、饮食过度等,其缺点是耗时太长,且易弄脏环境。
第三种是想象厌恶疗法。即将施治者口头描述的某些厌恶情境与求治者想象中的刺激联系在一起,从而产生厌恶反应,以达到治疗目的。此法操作简便,适应性广,对各种行为障碍疗效较好。
为了改变性变态行为,有人也使用过此种疗法。如在恋物癖求治者头脑中出现窃取恋物的观念或出现此种行为之际,令患者用通电或是用针刺痛自己,重复结合多次之后,可以减轻或消除患者此类适应不良行为。此外有人用同样的方法治疗习惯性肌肉抽动症。Philpott医师在治疗强迫观念时,也使用过类似的方法,他用的不是疼痛刺激;而是当求治者每次出现强迫观念时即自动停止呼吸,用憋气导致的窘迫感来抑制强迫观念的涌现。
还有一种方法,是在想象中主动呈现厌恶景象,并让这一景象与某种适应不良的冲动(或行为)相结合,以达到治疗目的的。例如性变态患者,当其出现这方面的欲望或行为时,让自己立即闭上眼睛,想象面前站着一个高大警察面孔冷峻,手里拿着镣铐在盯着他。或是回忆过去被拘留、被群众愤怒申斥的场面,以达到减少与控制此种适应不良行为的效果。除此之外,有心理医师还设计用想象恶心呕吐来抑制酒瘾或贪食症,但想象的方法究竟不如实际的、具体的给予的刺激那样有效。通过想象厌恶刺激来矫治适应不良行为的方法,又称内隐致敏法(Covert Sensitization)。对于隐入悲观失望状态的失恋青年,内隐致敏法对于消除其痴情有一定的效果。有人说内隐致敏法所起的作用与红楼梦中的风月宝镜相同。
运用厌恶疗法进行治疗时,厌恶性刺激应该达到足够强度,通过刺激确能使求治者产生痛苦或厌恶反应,持续的时间为直到不良行为消失为止。如强迫观念患者,用拉弹橡皮圈法进行治疗,头几天,当强迫观念出现时要接连拉弹30~50次,才能使症状消失。另外,要求求治者要有信心,主动配合,当治疗有进步时要及时鼓励,必要时最好取得其家人的配合,这样效果会更好。
使用厌恶疗法时应注意:
(1)厌恶疗法会给求治者带来非常不愉快的体验,施治者在决定采用此法之前,务必向求治者解释清楚,在征得求治者的同意后,方可进行治疗。并且,施治者一般应把厌恶疗法作为最后一种选择。
(2)在使用厌恶疗法的同时,应努力帮助求治者建立辨别性条件反应。例如对一位同性恋者使用厌恶疗法,施治者应将呈现厌恶刺激,限制在求治者的同性间性行为表现的范围内;同时,让求治者形成对正常的异性间性活动的愉快反应。只有这样才能在消除非适应性行为的同时,建立适应性行为。
什么是厌恶疗法?
厌恶疗法,或称厌恶性条件法,是一种具体的行为治疗技术。其内容为:将欲戒除的目标行为(或症状)与某种不愉快的或惩罚性的刺激结合起来,通过厌恶性条件作用,而达到戒除或至少是减少目标行为的目的。
厌恶疗法并非是现在的新创造,例如,在我国农村,古来就有采用延长哺乳期避孕的情况,儿童到6、7岁时还未断奶,造成不良习惯。等到要断奶时,想用说服的办法禁断儿童这种不良行为很困难。民间采用的断奶方法通常有两种:一是在乳头上涂些黄连一类的苦味剂,儿童在吸吮1、2次后,就不敢再提吮乳要求。另一种办法是在乳房上涂难看的颜色,使儿童望而生畏,此后连吮奶的尝试都不敢再有。这两种断奶方法就是利用了我们现在所讲的厌恶疗法。当然,那时还是素朴的,并没有揭示其理论依据。
40年代,临床医师使用了厌恶疗法治疗酒精依赖。先让病人服吐酒药,或注射阿朴吗啡,在即将出现恶心、呕吐时,即让病人饮酒。如此每天1次,重复7...10次,直到病人单独饮酒也出现恶心、呕吐,对酒产生了厌恶情绪,而自动停止酗酒。以后每月仍可作1一2次巩固性治疗。据莱默等对4096例此种方法戒酒治疗疗效统计,一个疗程治疗后,维持戒酒5年以上者占38%,维持10年以上者占23%,其余的人以后又继续饮酒。
随后,厌恶治疗采用了痛性电击作为厌恶性刺激,使用这种方法主要用于治疗恋物癖、异性装扮癖及各种性欲倒错者。下面以遥控电击治疗仪治疗一例窥阴癖患者来说明其治疗方法。电击仪接受治疗部分置于患者头部,指示部分由治疗者控制。患者可以在50米内活动,或给予环境(在女厕旁边),给予异性生殖器模型,当患者侧视女厕或注视模型时,或指治疗者按动示部的电开关,电击治疗仪即给患者1次电击。经9次电击治疗以后,患者自述走近女厕或看到模型时,心理就十分恐惧,感到厌恶。
厌恶疗法也曾用于精神科病房来矫正精神病人的适应不良行为。如有一女病人患过度着衣癖,全身衣服总重达23斤。治疗方法是,在饭厅门口处放一磅秤,首先规定衣服在21斤以下才准进去吃饭,否则挨饿。达到此标准后,继续提出下一步减轻衣服重量的指标,病人为免于饥饿,逐步丢掉身上多余的衣物,最后恢复正常穿着。
治疗中采用的厌恶刺激还包括巨声、恶臭、烟熏或呼吸窒息药等。然而,这些厌恶性刺激不能被普遍使用。因为人们对这些措施提出了道德问题,例如用惩罚来改变行为是否违反道德观念?虽然社会本身有依赖惩罚手段来控制的倾向,但到目前为止,厌恶性刺激的治疗性应用在道德上的合法性仍然是一个问题,当然,在某些情况下,厌恶刺激很有效力;但如有可代替的、有效力的正强化物,我们就应实施正强化。如果使用厌恶刺激,这些刺激应该是没有严重副作用的。动用残酷的和不寻常的惩罚作为控制变态行为的手段,无论怎样说都是不道德的。
近年来用作厌恶性的刺激一般采用随身携带的袖珍电刺激盒,或套在就诊者手碗上,随时可自弹致痛的橡皮圈。还有一种更易为大家接受的厌恶训练是暂停技术,这就是在异常的行为之后,接着是1次短暂的不活动或隔离。例如在一所学校里留出一个隔离房间或区域,当孩子爱挑畔或漫不经心时,他就必须呆在这所房子里,直到其行为停息为止。
还有一种可供选择的方法叫做内隐致敏法,或称想象厌恶疗法。以性心理变态患者为例,当患者出现这方面的欲望或行为时,要他立即闭上眼睛,想象眼前站着一个高大警察,严峻的面孔;或是想象被人当场抓住,拉到公安部门去,当众受到批评、判刑的场面。想象在这种场合自己又如何身败名裂,无地自容,羞愧难忍,从而达到减少与控制此种适应不良行为的效果。
厌恶疗法既可用于消除单个行为 如咬指甲、拔毛癖或及烟烟等,也可用于强迫观众或强迫行为;还可用于酒精滥用、药物瘾癖、异性恋及各种性欲倒错者;对于婴儿孤独症或重度精神发育迟滞患儿的自伤行为同样可采用厌恶治疗。
厌恶治疗多半是用作广泛行为治疗的一个部分,很少单独使用,当然也不能把厌恶刺激当成一种处罚措施来使用。(姜长青撰 梁宝勇审) 厌恶疗法的理论基础是什么?
厌恶疗法与其它行为疗法的理论基础相同,是巴甫洛夫的经典条件反射学说,和斯金纳的操作条件反射学说。认为错误的与病态的行为,是在生活经历中特别是心理创伤的体验中,通过学习或条件反射固定下来的。通过再学习、条件反射和强化手段,也能消除和纠正病态行为或功能障碍,建立起健康的行为。
经典条件反射有动物行为的研究结果作根据,1937年尼克莱夫曼等用8条狗做实验,注射阿朴吗啡作为无条件刺激,皮下注射40毫克阿朴吗啡即可引起恶心、呕吐、发颤及大量流唾液等症状,这种过程每日重复达数月之久。其实这种实验开始不久就使狗有了复杂反应,刚上木架等待之时,虽尚未注射阿朴吗啡,狗就开始恶心、呕吐。这是典型的巴甫洛夫式的条件反射实验。根据这个实验原理而设计的厌恶疗法,在临床上对于戒烟、戒酒、革除同性恋等恶习均有效。以革除酗酒为例,具体做法是:
把酒(包括酒的色、香、味)看作条件刺激(CS),把见酒就贪饮的行为看作习得的条件反应(CR)。
安排一负增强刺激(电击或恶心药)作为五条件刺激(UCS),以引起个体的痛苦反应即无条件反应(UCR)。
按照经典条件反射实验过程,结合酗酒者个人的生活习惯,即患者最喜欢饮酒的时刻把酒摆在患者面前,随后使他受到厌恶性刺激,这时皮肉痛苦或呕吐与对酒的厌恶、恐惧等会同时出现。经过几次结合以后,新的条件反射就建立起来,即只要患者见到酒后,就会出现对酒厌恶、恐惧而逃避,并消除了原来酗酒的不良行为。
厌恶疗法所依据的操作条件反射是逃避学习的实验。实验方法是将一个木箱从中隔开,但留有小孔,箱右侧的安有带电的装置,先将老鼠放人右侧箱内,老鼠因受电击会通过小孔逃向左侧箱内。这样反复数次后,只要将老鼠一投人右侧箱内,它就会马上逃到左侧箱里去,从而学会了逃避学习这种行为。
以上实验中,动物是靠积极地学会适应环境的新行为(逃向左侧箱内)来逃避惩罚的,因此条件行为就成了逃避惩罚的手段或工具。现以上一条目介绍的过度着衣癖来说明操作条件反射原理的厌恶疗法的应用。
可以把病人穿过多的衣服看作是一种条件刺激(CS),对于这种条件刺激,病人可有两种选择,或者是脱掉一些过多的衣服,或者是保持不变,而其中后一种情况正是已习得的条件反应(CR),针对这种情况,我们给她一个无条件刺激(UCS),即穿衣超过一定重量,不准进入食堂。为了免于饥饿,病人就会脱掉一些衣服。这样多次结合以后,病人就会全部丢掉身上多余的衣服,恢复正常穿着。
橡圈厌恶疗法是厌恶疗法中的一种,主要就是利用拉弹预先套在病人手腕上的一根橡圈,以作为非条件性的厌恶刺激。用以抑制病人己发生的各种病态现象,如强迫性思虑或行为及性变态行为等。这种方法简单易行,但操作必须正确,否则常影响效果甚至无效。操作时要求:①拉弹必须稍用力,以引起腕部有疼痛感:②拉弹时必须集中注意力计算拉弹次数,直到病态现象消失为止;③拉弹如果在300次以上,病态现象仍不消失,必须考虑拉弹方面是否有问题,如方法正确无误,可能此法对这一病人无效;④每日必须作治疗日志记录。
兹引用一例以橡圈厌恶疗法治愈的强迫症病例如下: 某女,13岁,中学生,1983年3月21日来心理咨询。2年来一见男性(不论年龄)即产生可能要与他谈恋爱、结婚的想法,虽明知不可能,但脑内反复思考不已,无法控制,以致影响生活与学习。另外到商店去或在门口经过,便产生害怕被售货员说少付了钱的想法,明知不会,但亦不可控制,以致怕去商店。病前个性好静,喜欢看书。体格检查除长得较高大外无异常。诊断为强迫症(强迫性思虑)。应用橡圈厌恶疗法。在左手腕上套一橡圈,要求当见到男性或经商店出现上述强迫观念时,即拉弹橡圈至有痛觉;并计算拉弹次数,直到强迫观念消失为止。每日并需作记录,结果第1周每天出现上述强迫观念3~6次,每次拉弹橡圈前3天是30~50次才消失,后3天拉弹3~5次即可消失。第2周每天出现强迫观念平均2次,拉弹橡圈2~5次即消失;第3~6周,平均每天约有1次强迫观念出现,拉弹橡圈5~10次即消失。从第9周起强迫观念不再出现,橡圈亦脱掉(病人称橡圈是\"救命圈\"),偶有轻微关于性的想法,能很快自己控制而消失。以后追踪观察3个月,强迫现象无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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