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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婆未婚生子,怀上的时候得了精神病,已经四年了,三次复发,今年,背着我在外面找情人,因失恋又复发,很严重,四月份跑回娘家,说与我分手,不想再见我。担心她发病,跑她家去,她家人不配合,相信她所说的我打她。五月份送进了医院,现在还在医院受苦。没钱治。我失业。与她并未办结婚证,请问,如果我想放弃她,可行否?另,如果我杀了她,我需要负什么责任?
我只是想知道,并不想放弃她,虽然对她没感情,但有责任,却无能为力,又怕医院放她出来后,在我家乱来,很怕,现在我看到她我就怕,她父母不在本地。发病后在她家照顾了她两天,被她打,现在我一直在抗拒想她,我怕我也会疯掉。 我能和她分手吗?
问题补充:昨天去了医院,医院说,已经欠了七千多,限三天交清,如不缴的话就送回来,医院已经尽力,治不好。我去看她的时候,还是乱打人。她父母不肯管她,也不肯拿钱。而我家已经没了办法。真的好失望。天下还有这种父母。过两天,真不知道怎么办了。家里只有这么点大,放在家里的话,没人能受得了。如果我没良心就好了,可以不再管她。唉!想管管不到。想着一走了之。可家里还有父母和儿子。受苦的只会是他们。也许,只能出下策了。阿弥陀佛!愿有来生,不再相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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