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强迫症定义的一点质疑
强迫症定义中有这样的话,患者明知道没有必要,却控制不住这句话我想应该不是从患者口中说出的,可能是哪位研究学者给它的定义
如果患者明知道没有必要,还要去做,那就不是强迫症了,属于精神病
患者并不是觉得没有必要,而是怀疑,不确定
患者大脑接收信息的能力会明显不及正常人,一条信息在正常人脑袋里会留下清晰的痕迹
在患者的脑袋里往往是模糊不清,不确定的,因此患者会通过强迫观念和动作来增强这种确定感
至于信息为什么会不确定,个人觉得是过度的压抑和焦虑导致的注意力不集中和一些功能性的障碍 强迫症的定义本生就是错误的 2007年,国际权威科学杂志《自然》发表了中科院上海生科院神经科学研究所客座研究员、美国杜克大学教授冯国平的研究成果,首度揭示了强迫、焦虑和压抑的生理机制,指出“皮质-纹状体-丘脑-皮质回路”出现信息传导不畅是焦虑的病理原因,冯国平的研究小组在做动物实验时发现,阻断了神经回路的小鼠,居然出现了类似人类强迫症的行为——小鼠反复抓自己的脸(小鼠通过抓摸来“洗脸”),直到毛皮破损,甚至流血,还无法停止,同时还会焦躁不安。在正常情况下,小鼠感觉脸脏了,抓几下就会感到干净了,但神经回路被阻断后,“脸干净”的信息怎么也传不回大脑,于是小鼠就会不停地重复一个动作,无法停止。 定义是错误的,这没人说的清楚,只是不适应这社会,所以这种思维必须被淘汰。楼主这个问题我以前也提过,这句话说强迫晃患者明知没必要还去想,实在是让人觉得可笑。 我的感觉是,强迫症的人是世界观,逻辑观出了问题,这跟生活习惯和很多东西有关系。而且极其缺少自制力,自制力非常的差劲,强迫症,别说强迫症,我现在辞职了,以前我上班的时候早上起来从来起不来,自制力非常的糟糕。
至于后天形成的,我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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