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少哥 发表于 2007-10-18 20:59:16

我觉得强迫症是不是严重的失去自己.才会思想与自己对立.找到最原来的自己,再面对万分之一会出现的观念时就不会有那么强烈的反应呢?

悠然 发表于 2007-10-30 21:51:45

最近事情很多很杂,更很累,

不过无论前方多艰难,我都会勇往!

admin 发表于 2007-11-2 11:22:40

有这么大的集体在背后支持你,加油哦

悠然 发表于 2007-11-2 21:22:54

一直很相信一句话:胜者为王,败者为寇。
从不相信什么不以成败论英雄的鬼话!

在社会立足的唯一砝码就是实力!
而且这个实力必须带来的是胜利的结果。

如果我成功了,愿将我最近的所有与大家分享,
如果我失败了,将所有的一切选择埋葬!

最近看到一句话,行百里者半九十!
很有深刻的体会。
如果有谁跟我一样在找工作,谨记,谨记!

永不言败!

悠然 发表于 2007-11-2 21:32:04

............

admin 发表于 2007-11-4 19:09:52

嘿嘿,何必呢?~~
人和人都是平等的

深蓝 发表于 2007-11-22 21:24:11

呵呵   同情一下这个可怜的同胞

悠然 发表于 2007-12-15 01:00:40

致某个版主,有个问题相当不明白!

有个问题相当不明白,我昨天上来随便发了一个版聊的贴,
今天上来溜达,竟然被删除了,
不知道为什么?
不知道我哪里犯了什么规矩了?
?????
严重不明白,
我只知道我随便的谈了两点感受而已。
是谈感受有什么错吗?
如果不能谈生活感受,试问在这里是否只可以谈OCD?那估计真的要一辈子谈下去了。
还是谈感受观点不对?
且不说正确性,就算是不正确的,谁敢说谁一定对,或者一定不对?
再说了,我不觉得我的观点有什么错误,如果有错,那就说出来,干吗删除呢?

我看了一下数据统计,从能删除的帖子的只有版主,到最近在线的版主也就那么一个,
掰掰手指头就知道是谁了,
真是无语了!

一句话,版主,你太有才了!你真是太太有才了!

linjunjie 发表于 2007-12-15 01:28:43

哇靠,你的口才太好了,如果你当名律师应该很容易打好官司的。

悠然 发表于 2007-12-15 23:02:56

某个版主啊,,,

我也不想多说什么了,
只是觉得,为什么删了却不愿意出来说明呢,
明人不做暗事吗,
中国有个词语叫敢作敢当,
再说,如果我错了,你大可以当面批评指正。

不过我已经没有兴趣继续这个说了,
我现在还有自己的事情要忙,
那某个版主爱怎么怎么的吧,

PS: 对于楼上的,我暂时还听不出你是赞美还是讽刺,哈哈
不过无论是赞美还是讽刺,我也没有时间去分辨,
我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泡脚,然后休息,上床休息准备明天要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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