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然
发表于 2007-7-5 20:25:28
我最讨厌的就是自以为是指手画脚的人。
感觉一个个都成了专家级别一般。
这种没有建设性空洞的方式议论没有任何意义。
唧唧歪歪的让人十分觉得十分可笑。
我是怎么样的一个人,不需要别人议论,不需要别人指手画脚。
有这个闲心,管好自己去再说。
最重要的是,如果你还不够资格,不要对我说长道短。
够不够资格,很简单,你比我强,我服你,如果相反,请自觉走开。
我喜欢被人征服,我到很希望有很多人让我佩服。
不过你们有没有这个资格,先掂量再说。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很简单的道理。
残酷却真实。
不以成败论英雄,虚伪。
cqyagnwu
发表于 2007-7-5 21:00:36
亲爱的朋友,我中午的回贴在语言上可能不妥,请你原谅。
看了你的帖子,我感到你可能不是强迫症,当然是我的感觉,不知道确诊没有。
如果你确诊是一位强迫症患者,那么我想提一点建议,当然是给你和所有关心你的朋友们。
森田的《神经衰弱和强迫观念的根治法》的139页“我的治疗方法”中说道“概括地说,对于神经质或强迫观念的治疗方法,一方面要看患者对待恐怖或痛苦的态度,另一方面还要促使他对自己原有的欲望进行自然的发动..........”,“一方面”指的就是我们平时指的顺其自然,这是我们对待强迫观念的态度,但如何治疗呢?“原有欲望进行自然发动”就是森田的治疗方法,这个伟大学者的治疗方法最根本的出发点就在这里,比如把人关在空屋中,让他把强迫观念想得不再想后,自然的欲望就慢慢出来了。对自然的欲望的理解比较难,也可以简单的这样想,就是你在进行强迫时候非常痛苦,为什么痛苦呢,其实就是你不能按照自然的欲望行事,导致你的痛苦,比如你想说一句话,但受强迫观念的压迫,说不出来,你想说的那句话其实就是你自然的欲望。森田书的下半部分不好理解,但那时治愈的关键,可能的话,一定要看懂。
最后,我冒昧的说一下,我真的感到你的症状不像强迫症。
悠然
发表于 2007-7-5 21:14:37
那你觉得我是什么症?
qp1999
发表于 2007-7-5 21:41:19
cqyagnwu,你是刚刚注册的吧, 我给你发的论坛信息你看到了没?
cqyangwu
发表于 2007-7-5 22:06:38
对不起,我不知道你是女孩,看到你写的风格很象男孩,我疏忽了。如果冒犯了你,再一次请你原谅,再见!
悠然
发表于 2007-7-5 22:12:50
引用第154楼qp1999于2007-07-05 21:41发表的:
cqyagnwu,你是刚刚注册的吧, 我给你发的论坛信息你看到了没?
恶心,你们私下交流还要占用我的版面啊,呵呵
有什么话不能光明正大的说啊,真是的。
悠然
发表于 2007-7-5 22:16:24
引用第155楼cqyangwu于2007-07-05 22:06发表的:
对不起,我不知道你是女孩,看到你写的风格很象男孩,我疏忽了。如果冒犯了你,再一次请你原谅,再见!
女孩和男孩有什么不同吗?
你的意思是,女生容易脆弱,你刚才说的话承受不起?
荒唐!
再者,你说你是看完我的文章才发表回复的,
看完我的文章都还不知道是男是女?
或者说,你真看完了文章才发表评论的吗?
这些都说明了什么?自己去想。
另外:强迫症,我属于不属于对我来说,早就不重要了。
qp1999
发表于 2007-7-5 23:15:53
借你这个帖子,谢谢啊。因为总不能再开个新贴让他注意吧,呵呵。
悠然
发表于 2007-7-6 19:02:54
今天又一次见到那个人,
每次相见,
心情都特别的好,
可是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将其埋葬。
两条注定的平行线,
当他离近的时候,我切切的远离,
当我靠近的时候,他默默的离去。
也许这样,对我,对他都是最好的结局。
不过,我很满足,真的。
享受这样的空间跟距离带来的美感。
maverick
发表于 2007-7-7 15:40:48
忘记一个人是需要时间的!既然不能再一起了,那就让岁月慢慢磨平所有的伤痕吧!放眼去看,大千世界,有很多人是那么的优秀,善良,热情。值得你去动情 ,当然我不是说我了,因为我有所想的人 。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